【新约纵览】_罗马书
罗马书综览
张西平牧师 编著
作者:保罗
日期:主后 57 年春地点:哥林多
受书人:在罗马之圣徒
目的:指出福音为神完备的救恩,是全世人(包括外邦人及犹太人)的需要主旨:福音传遍全地的需要
钥节:我不以福音为耻;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。(1:16)
简介
在保罗 13 卷书信中,罗马书可算是最宏伟的神学巨著,亦是新约 27 卷书中最博大精深的一卷。它曾被誉为基督教的大教堂、基督教信仰的核心、福音的总纲、保罗的系统神学、基督教最完整的福音神学、福音的宝藏等。本书卷带给基督教的影响实在笔墨难以描述,所以法国圣经学者高德(F.Godet)在阐释此书后大大赞叹,说:「保罗啊!若你只写一封书信,罗马书便已足够万世信徒所用了。」 罗马书唤醒醉生梦死的奥古斯丁,使他成为基督教会中一位有力的教父;它激发马丁路德吹起宗教改革的号筒;它激动约翰韦斯利在英国掀起一个历久不衰的宗教大复兴。
罗马书在新约中的重要地位是无可否认的。要明白神在旧约与新约的计划,或是要明了神在新约时代的信息,新约的三卷书,尤其重要:
1. 马太福音——天国的真理
2. 罗马书——解释天国的福音
3. 启示录——天国的降临
明白罗马书,便懂得神在新约时代,为世人所作的救赎与对世人的要求。四福音书是呈现耶稣基督的话语及工作,而罗马书是探究其牺牲受死的意义。
本书写作目的可分三方面:
1. 个人性:藉此与罗马教会建立桥梁,介绍自己的信仰给对方认识,除去隔阂,待将来见面时没有陌生感。
2. 造就性:建立教会灵命,使信徒生活成圣,体贴圣灵,信心坚固,发挥恩赐, 彼此相爱,建立教会。
3. 布道性:指出福音是世人的需要;无论是外邦或犹太人,没有福音则全在神震怒下;惟有靠基督因信称义,与神和好,不能靠律法行为。
本书除首(1:1〜18)尾(15:14〜16:27)两段书信特有的格式外,可分为三大段, 而每段皆指出福音(救恩)
(1)与世人的关系(1:19〜8 章)
(2)与选民的关系(9〜11 章)
(3)与信徒的关系(12 章〜15:13)
因福音是「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」,又要使人脱离罪的刑罚(未信前)、罪的力量(已信的),及罪的同在(将来的)。
罗马书是讲述福音最有系统的书信,从定罪到称义、到成圣,最后到得荣耀。它解释神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计划,最后并劝诫信徒要实际活出新的生命。
保罗将福音最基要的原则完整并有系统的表明出来, 使基督的福音确立为世上万国中惟一的真信仰,就是在神眼中被称为义,从罪和死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,满足人性最深切的需要。这也是犹太教和所有其他宗教永远不能作到的。
本书特征
1. 对福音的阐释:最详尽、最有系统、最富逻辑,且最具影响后世的力量。
2. 旧约引用得最多:共引用 61 次,胜过新约其他书卷。
3. 基督教核心钥字:凡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钥字皆在书中纷呈,如「神」字(153 次)、「律法」(72 次)、「基督」(65 次)、「罪」(48 次)、「主」(44 次)、「相信」(40 次),其他如「称义」、「救」、「死亡」、「福音」、「义」等字亦为数不少。
一、教义性的问题(1〜8 章)
罗马书主题简纲
A. 1〜3 章上 宣判(定罪)
1 章 外邦人之罪
2 章 犹太人之罪
3 章上 全人类之罪
B. 3 章下〜5 章 称义(救恩)
3 章下 称义的道理
4 章 称义的例子
5 章 称义的果效及根据
C. 6〜8 章 成圣(生活)
6 章 成圣的劝告
7 章 成圣的拦阻
8 章 圣灵的释放
二、国家性的问题(9〜11 章)
A. 9 章 以色列的过去 (被选与跌倒)
B. 10 章 以色列的现在 (被弃之原因)
C. 11 章 以色列的将来 (被怜与被救)
三、生活性的问题(12〜16 章)
A. 12 章 对为人方面─作奉献的人
B. 13 章 对国家方面─作好公民
C. 14〜16 章 对信徒方面─作好信徒结语祝颂
本书写作背景及时地
保罗结束第三次旅行布道的回程路上,来到希腊的哥林多(罗 16:23),在那里停留三个月(徒 20:2〜3),住在该犹的家中,(罗 16:23;参林前 1:14)。虽然保罗当时未曾去过罗马,但他对罗马心仪已久 (参罗 15:25;徒 19:21),拟去拜访。
罗马城为罗马帝国之首都,为当时世界最大之城市,历代罗马皇帝均居此执政,亦为政治、文化、军事、商业及宗教的中心。福音若能在此处传开,必能得着多人归主。况且罗马教会在主恩中慢慢成长,渐成为西方教会之中心,若能得着他们支持或同工,将来往西部(西班牙)工作必能顺利推行。
那时刚好哥林多附近、坚革哩教会女执事非比,正要赴罗马,保罗便请德丢代笔(罗 16:22),写成这本超级巨著请她带去。书之内容是保罗在各处传道之纲要, 并将自己从神那里多年的领受,及自己的基要信仰扼要地介绍给对方,为他日后在罗马事奉作铺路工作,时约主后 57 年春天。罗马教会的信徒有 3 年时间精读罗马书, 因 3 年后作者保罗便亲临他们中间了(参徒 28:15)。
罗马书的内容与主题简介
罗马书的思路异常清晰,因本书是保罗炉火纯青之作,思想连贯,前后一气呵成, 辩证他的主题。罗马书的思路可分成 6 大点,如串在一根在线的珠子般,前后连贯, 经络相连,乃是全书的神学骨架。
1. 公义与慈爱(1〜3 章)
神是公义与慈爱的,神的公义使祂不能容忍人的罪,而产生忿怒,在神学上称这为「公义的忿怒」,以 1:18「原来,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 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。」作为本段之主题。此段指出罗马书之开始,以神的忿怒为主题,因世人都犯了罪,伏在神公义忿怒的审判下。
然而神公义的忿怒,却与其内蕴的慈爱性情相冲突,因而产生为人代罪,使人白白称义的奥秘道理。
2. 信心与救恩(3〜5 章)
因神的公义、慈爱及人的罪,便产生救赎的恩典:因世人所犯的罪引起神公义的忿怒,而神的公义引起神的审判,但人无法担负得起如此重大的审判,因此神以耶稣基督作为挽回祭,满足自己的公义,以使人因信领受神为人预备的救赎。本段以 3:21「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」为主题。
既是恩典,便是白白的礼物,非工作或行为的效果。要得着救恩,全靠简单的方法——「信心」,信心使救恩成为不劳而获的礼物,使信者可获得新的身分与地位。
3. 律法与恩典(5〜6 章)
律法是旧时代的要求,是行为的律,靠行为而得。而现时代的方法为恩典之法,从信靠基督而来。律法之功用,使人认识恩典之律,因此律法可称为铺路之律,而恩典则为成全之律。
在救赎前,全人类皆在亚当里犯罪,被圈入神忿怒的审判下,这是一个死亡的领域,死亡支配所有的人,这是属亚当的生命。但在救赎时,基督为人承担忿怒的审判,这是一个生命的领域,生命支配一切,这是属于基督的生命。而福音宣告基督带我们进入新的生命里,也是进入新生的时代。如此,亚当与基督一方面代表两种生命的情况,另一方面则代表两种生命后果的光景 。
4. 称义与成圣(6〜8 章)
称义乃得救的起点,是一次即得,白白的礼物;而成圣乃一生之久,是信徒生活的争战,是不断地追求,阻力必有,故需靠体贴圣灵方可得胜。
人蒙恩得救,白白称义后,地位就改变了,开始追求成圣的生命,过得胜的生活,这是对己的追求,实非易事。然而也不是不可能,其秘诀在于体贴圣灵及服从圣灵的律,才能过成圣得胜的生活。这是一条新的律,称为神的律,故本段以 7:25「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」为主题。
5. 神权与人权(9〜11 章)
外邦人与犹太人同蒙神白白称义的恩典,但现今以色列人拒绝神的救恩,那么他们蒙特殊拣选的身分与目的岂不被废除或改变吗?作者因此解释,神现今救赎的方法,神的智慧, 也一直是祂拯救世人之法。外邦人蒙恩早在神的计划内, 只是祂先给犹太人,后给予外邦人。虽然以色列现今处在被弃的光景里,但是神将来必再赐福与使用犹太人。外邦人蒙恩的途径,正是神智慧方法的彰显,而将来以色列人得福,更是神的智慧。难怪作者发现此奥秘后,不禁发出颂赞神的祷词(参 11:33〜36),本段以 11:33「深哉!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。他的判断何其难测,他的踪迹何其难寻。」为主题。
神拣选以色列为祂的选民,这是神的特权,人无权过问;但人要享受神的祝福,必须履行神的要求。对神的要求,人无力执行,仍不能推翻神成就的旨意, 其特权至终必得成就。
6. 蒙恩与奉献(12〜16 章)
作者于此作一神学与生活平衡的应用。信徒既已蒙恩,故当奉献生命给主, 这是理所当然的。奉献是对救恩的感谢,是必须及应当的。此段可以 12: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.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,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可喜悦的旨意。」为主题。
7. 国家与公民(13 章)
信徒不能忘记他们虽是天国子民,但也是国家的公民,故要向神尽忠,也要向国家尽忠。因国家的权柄是从上头而来,国家是神的代表,在地上为神秉公行义。
8. 信徒与教会(14〜16 章)
信徒是教会的成员,但因信心成熟度不同,在彼此相交中,易产生摩擦。成熟的信徒,应以造就对方为原则,融洽地事奉。
全书摘要
一、教义性的问题(1〜8章)
A. 宣判(定罪) 1〜3章
1. 福音的概要(1:1〜17)
罗马书开头17节的序言是保罗书信中最长的,其中保罗清楚交代两件事:
(1) 他将自己介绍给对方
他是神特派的福音使者。因罗马教会非保罗所建立。
(2) 他将福音概括性介绍给对方
这福音是普世人的需要。以此序言作为与教会沟通的桥梁。
这前17节经文,便汇集了福音真理的特质与果效,本身已是一篇简单扼要的福音小论文。
a. 作者自介(1:l 上)
保罗的启语从三方面下笔介绍自己:
「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,奉召为使徒,特派传神的福音。」
他是耶稣基督的仆人。
他奉召为使徒——是蒙神呼召的。「使徒」一字原文 apostolos 有「差遣」之意,这是权柄的传递,使命的交托,是权利,也是责任。
他特派传神的福音——「特派」意「分别」、「分开」。现今保罗被神「分别」出来诠释福音,成为一有力的福音使者。
b. 简介福音(1:l 下〜5)
保罗自介他是传福音使者后,随即在 4 方面简介福音的性质与内涵: 神的福音——「神的福音」指「从神而来」,是有关来源方面。
应许的福音——是神应许给世人的。
神儿子的福音——这福音是关乎(「论到」)神儿子的作为。神的儿子名耶稣基督,在肉体上而言,是大卫的后裔,是王的后裔,有为王的权柄;在圣灵的工作上(圣灵称「圣善的灵」),是靠圣灵的大能从死复生的,「显明」祂是神的儿子。
恩及万国的福音——福音是关乎万民的,就此保罗领受了这个向万民传福音的使徒职分,务使万民信服真道。
c. 读者的身分(1:6〜7 上)
在万民中信服福音的有罗马教会的人,保罗在 4 方面提醒他们拥有的属灵身分及地位:
①他们是蒙召的人
②他们是属耶稣基督的人
③他们是为神所爱的人
④他们是奉召作圣徒的人
d. 祝颂问安(1:7 下)
愿「恩惠平安」从「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」归与读者,这两对平行句分别指出,前句是来源,后句是后果,这是福音的核心。
e. 作者心愿(1:8〜15)
保罗向教会表示他关怀教会的心愿,这心愿是真挚的,因此他为他们感谢。他愿早见到他们,愿在他们当中得果子。愿在他们当中尽力传福音。
f. 对福音态度(1:16〜17)
保罗在 3 方面表明(借着三个「因为」)他对福音的态度和立场:
①不以福音为耻(1:16 上)
16 节首字是「因为」(中文漏译),将保罗努力传福音之因表达出来,原来他不以福音为耻。在大都市如罗马,十架不会受人重视,但保罗强调,他永不以福音为羞耻。
②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(1:16 下)
「因为」(中文漏译)福音是神拯救世人的大能,可救一切相信的人。「大能」是指神赦罪的能力,及改变人心的能力,先临到选民身上,后是外邦人。这是时间次序的进程,非恩典之轻重。
③福音是神公义的显明(1:17)
「因为」神的义在福音上「显明」出来(意「启示」)。「神的义」是罗马书的一个重要神学意念,其意义指神的属性方面,「义」是祂本性的一面。「神的义」也是一个「法定的用词」,表示神如法官般审判世人,对信者「宣告他有义」(declared),非「使他成义」(made become)。
故此这义是「本」(ek)于信,以「致」(eis)于信。意说「义」的来源及终点全在于「信」,信是出发点,也是依归;信是阿拉法,也是俄梅戛;离开了信,人永无可能享受神的义,如哈巴谷书 2:4 所言:「义人因信得生。」
2. 福音与定罪(1:18〜3:20)
在 1:17 里,作者宣布福音乃是神拯救的大能,但他未解释为何世人需要福音。故若不指出全世界的人皆因某种原因需要福音,福音就只是一个客观的理论, 于是作者在此详尽地指出世人迫切需要福音之原因,乃是他们皆犯了怙恶不悛的罪,以致伏在神忿怒的审判下,被神定了罪刑。
定罪是福音的前提,有了定罪,才有福音。所以作者力证为何世人都被定罪伏在神的审判下,这是正确的次序。当人晓得自身的处境时,才会求神的救恩。保罗把三种人——外邦人、犹太人、全地人——都圈在神的定罪下。第一种
人乃没有神启示之言的人,他们虽有神启示之工,但仍不能以神作神。第二种人乃有神启示之言,但未依神启示之言而行。末了,作者宣布全地的人,包括前两类,即有启示之言及启示之工者,皆在神的审判下。
(1)外邦人的罪(1:18〜32)
18 节像是进入一个庄严肃穆之神的法庭里,神像一个严峻的审判官,向全地人宣告定罪之因由。第一个被提审的是外邦人,保罗像是控官般提出各项罪案。
a. 神公义的忿怒(1:18〜23)
神的忿怒乃是定罪的前奏,祂的忿怒是基于祂的本性,表示神的本性与人的罪行水火不容。正如有人说,是神的本性与罪行发生撞击而产生的反应。
神的忿怒落在二种人身上:
(a)不虔的人——「不虔」是宗教语词,指出人在对神的敬拜上变成败坏的人。
(b)不义的人——「不义」是道德性语词,指出人对别人的诡诈与恶毒。这些人就是行事不义、阻挡真理的人。「阻挡」原意甚广,包括「抵挡」、「歪曲」等,带有故意的成分。每当真理在他们身上发出功效时,他们便定意将之扼杀,用强辩哲理压抑之,使之不能生根萌芽。
公义忿怒的应临:
(a)明知(1:19〜20):神的性情借着人心及所造之物启示给世人,使人晓得神。
(b)故犯(1:2l〜23):人故意拒绝神。
b. 神的无奈与任凭(1:24〜32)
在本段中,作者描述神对人的「明知故犯」变成爱莫能助,只得「任凭」(意「放弃」)他们胡作非为。神的「任凭」也是一个变相的审判。在三方面,神任凭他们将罪性带进极深的罪坑里:
(a)神任凭他们纵欲(1:24〜25)
(b)神任凭他们逆性(1:26〜27)
(c)神任凭他们行恶(1:28〜32)
(2) 犹太人的罪(2:1〜3:8)
保罗在针对外邦人的罪行后,便转到犹太人身上,他的目的乃指出犹太人如同外邦人般,同伏在神的审判下,需要神的救恩。在两方面他把犹太人圈入神的审判下:
a. 神审判他们的标准(2:1〜16)
保罗指出神审判世人乃按 5 大标准:
(a)按真理(2:1〜5)
(b)按行为(2:6〜11)
(c)按律法(2:12〜13):神审判人的第三个标准,乃是神给选民的律法。
(d)按良心(2:14〜15):律法的功用可以借着良心(称「是非之心」)作证,又藉「理智」(思念)来「较量是非」(意「控诉及辩护」)。良心律是一种道德律,助人行「是」去「非」,并使人伏在神的审判之下。
(e)按福音(2:16):在最后审判的日子,神也按保罗所传的福音而施判决。「福音」在此可成为耶稣基督的代名词,神将审判世人的权柄,早已交给其子,故此审判日又称为耶稣基督的日子。
b. 神审判他们的原因(2:17〜3:8)
宣布审判世人(包括选民)的标准后,保罗直接向犹太人提出控诉,共分三方面:
(a)他们知法犯法(2:17〜24):无恶不作,玷辱神,使神的名字在外邦人中大被亵渎。
(b)他们徒有仪文(2:25〜29):犹太人高举割礼,甚至以为割礼使人得救。他们只重视肉体外面的,而不重视心灵的遵守。
(c)他们徒受圣言(3:l〜8):虽然他们蒙神颁赐圣言,仍有人不信。
(3)全人类的罪(3:9〜20)
保罗已将二种人圈在神忿怒的审判下:无圣言的外邦人及有圣言的犹太人。现今他作一个总结,将全地人统归在罪之下。
a. 圣经的判语(3:9〜18):没有一个义人
保罗引用多段经文,从三方面力证「全地人皆有罪,一个义人也没有」:
(a)本性的罪(3:9〜12)。
(b)言语的罪(3:13〜14)。
(c)行为的罪(3:15〜18)。
罗 3:8「他们眼中不怕神」,可说是人类败坏的基本原因。因此,没有人能逃出罪的辖治,敬畏神才是万福之源。
b. 律法的目的(3:19〜20):没有人能在律法下称义
此段明显是向犹太人说的,全段指出没有人能在律法下称义,因为律法的目的有二:
(a) 叫人伏罪(3:19)——包括外邦人,没有人能逃脱。
(b) 叫人知罪(3:20)——叫人认识自己罪性的真相,使人明白他不能称义之因是罪的拦阻。
B. 福音与称义(3:21〜5:21)
保罗在上文中提到全地人都在神的震怒和律法的咒诅下,无人能幸免、无人能逃脱,前途黯淡,只有死路一条。可是保罗知道有一赦罪泉源向人打开,这就是福音的主题,但 2l 节的「但如今」这三字,将一幅可悲的前景扭转过来。在此,保罗给人第二大启示:「神的义」在律法之外显明,这个义不是靠守律法、有好行为而来,而是白白的恩典,是靠信心而来。
神拯救人有 3 方面:(1)称义,在基督里宣告人有义(3:21〜5:21); (2)成圣,靠体贴圣灵之律而过蒙称义后分别为圣的生活(6:1〜7:25);(3)得荣,在基督里得蒙保守而达灵魂体得赎的境地(8:1〜39),这是神完全的拯教。
1. 神公义的救赎(3:21〜4:25)
(1) 原因(3:21〜23)——世人都犯了罪
因为人人都「犯了罪」、「亏缺」(意「在后面」,喻「达不到」,现在式动词) 神的荣耀(代表神对人的要求),所以人便需要神赦罪的怜悯。
(2) 方法(3:24〜26)——基督为世人死
a. 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(3:24) 保罗形容耶稣基督将人买赎回来。
「称义」是个法庭用语,形容一个犯人因罪价得赎,遂向犯人宣告「无罪释放」。保罗又将之借用于耶稣替代罪人得赦方面。
b. 借着人的信心(3:25 上)
人的称义也有人的责任,乃是信靠神为他设立了 「挽回祭」,表示基督的血有「遮盖」神的怒气,及「除去」神降罚的意义。
凭着耶稣的血,为人完成了救赎。基督的死是神向人公开的宣告,以示神的忿怒平息了。
c. 借着宽容人先前所犯的罪(3:25 下〜26)
神以宏大的忍耐,借着「宽容」(原文意「逾越」、「放在旁边」)人的罪, 不计较人的过,暂时悬挂他的刑罚,使人有机会悔改接受神的救赎。神的宽容有两大目的:
①为要(中文译「好在」)在今时显明神的公义。
②也使相信耶稣的人得以称义。
(3) 目的(3:27〜31)
相信是惟一的途径,神在耶稣基督里救赎人,目的有三:
① 使人无可夸口(3:27〜28)。
② 使人独信惟一真神(3:29〜30)。
③ 使人坚固律法(3:31):律法的功用乃使人知罪,使人承认自己的无能,惟有借着信心得享神的恩赎。
(4) 史例(4:l〜8)信心非行为
人「因信称义」,非行律法称义,旧约早有先例。在此保罗提出二人,以兹说明:(a)亚伯拉罕(4:l〜5)(b)大卫(4:6〜8)。
在此段经文里,「算」是钥字。查「算」是会计学语词,是「本来没有,后来加上去」之意。此处意说神因亚伯拉罕及大卫对祂有信心,便把「义」记在他们的账上,当作属他们的盈余(credit)。这是白白的赐予,与工作无关。
(5) 比较(4:9〜25)信心非律法
在此长段里,保罗将「称义」与三件事作一比较,藉此更进一步诠释称义的含义。
(a) 称义与割礼(4:9〜12)
凡信的人便可获得称义,像亚伯拉罕。而亚伯拉罕称义的时间,是在他受割礼之前,非在后(是在创 15,非创 17)。然而割礼只是个「记号」(意「证据」),是称义的「印证」(意「保证」)。故此他便成为因信称义者之父,成为万人的榜样。可见称义乃是靠相信,与割礼无关。
(b) 称义与律法(4:13〜16)
保罗续证称义与信心有关,力辩称义与律法无关。「因此」(4:16 中译「所以」) 人成后嗣是因信而来,全是神的恩典,无论何人都可靠信而承受神的应许。
(c) 称义与信心(4:17〜25)
信心是促成称义的惟一条件,然而这「信」是怎样的?保罗分二方面作答:
①亚伯拉罕的信心(4:17〜22)
亚伯拉罕对神的本性大有信心,他相信神是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有、世人之父的神。「因此」(4:22 中译「所以」),神便算他有义。
②基督徒的信心(4:23〜25)
23 节的首字「但」(中文漏译),表示亚伯拉罕的称义法,也是任何时代信徒称义之法。可是自耶稣基督降生以后,「信」有了新对象,信耶稣的死与复活促成信徒的称义。在此保罗以两个「为」来表达:相信耶稣的死是「为」信徒的过犯(4:25 上);相信耶稣的复活是「为」信徒的称义(4:25 下)。
2. 称义的果效(5:1〜11)
l 节的首字「所以」(中文漏译)将上文带至结论。上文论因,今段论果;称义是因,得恩是果。在此保罗共列出称义的七大果效,亦可称为称义后的七大祝福。
a. 与神相和(5:1)
「相和」(意「平安」、「和平」)是指一种地位、身分上的改变。在改变之前,人在神的震怒下,终日惶恐不安;现今借着耶稣基督,得与神永远平安相处,这是一个生命的改变。
b. 蒙恩地位(5:2 上)
人因信之故,得以进入蒙恩的地位。此地位是能坦然无惧地站在神面前; 祂不再是定罪的法官,而是赐恩的父亲。
c. 欢喜盼望(5:2 下〜5 上)
2 节的「欢欢喜喜」(原意是「狂喜」,是一个心态上的改变。这狂喜是因有一新盼望而达成的,这盼望特质有三:
(a)是一个得着神荣耀的盼望(5:2 下)——得着神的荣耀是指将来的归宿是到神的荣耀里。
(b) 是一个不怕任何环境的盼望(5:3〜4)——就是在患难中也不用惧怕或忧虑。
(c)是一个不会羞耻的盼望(5:5 上)——「羞耻」原意「失望」。盼望变失望,是因基础不稳、地位不固、关系不牢,但不会发生在称义者的身上。
d. 神爱浇灌(5:5 下〜8)
信徒的盼望不会变成失望,另一主因是他的生命建立在神的爱中,这爱借着圣灵大大地浇灌下来。
e. 免去神怒(5:9)
9 节首字「所以「(中文译「现在」)把前提作结,并澄清一番,信徒有了神爱的浇灌,借着基督的血称义,他便不用伏在神的震怒下了(参帖前 1:10, 5:9)。
f. 与神和好(5:10)
人先前与神是仇敌关系,今得与神和好,全是因为神儿子的生命,因此将来被拯救是确定的。「和好」强调「恢复关系」,现今世人因耶稣基督之故, 本来与神是敌对关系,今转为密友,和好如初,是神给人极大的恩典。
g. 与神为乐(5:11)
不但如此,「并且」(中文漏译)因耶稣基督之故,得与神为乐;意说除了将来的救恩外,亦有现今的喜乐,这就证明神的拯救是来生的,也是今生的。
3. 称义的根由:在基督里(5:12〜21)
12 至 21 节在全书中的重要性非同凡响,因本段道出称义的本因、根由。在此保罗以亚当及基督的生命互相比较,藉此显出,人在亚当里是死的归宿,人在基督里却是永生。
(1) 亚当将死亡带入世界(5:12〜14 上)
保罗说,罪与死都是由亚当一人带入世界;死是人生免不了的事,因为犯罪也是人人免不了的。亚当犯罪时,律法虽不存在,但罪仍然存在;律法虽无权定罪,然而从亚当到摩西律法尚未颁布前的时代里,人人仍受死的辖治,因为人人都犯了罪,(虽与亚当的罪不同)。
(2) 基督将永生带给世人(5:14 下〜21)
亚当是基督(称为「以后要来之人」)的「预象」(意「类似」)。保罗在五方面将他们的「类似」指出,亦可称为「对比」:
①过犯与恩典(5:15)
②定罪与称义(5:16)
③死作王与耶稣作王(5:17)
④罪人与义人(5:18〜19)
罗 5:18〜19 在神学上是颇受争议的一段,一些人(如新派、新正统派)主张此段是教导「普世得救论」。但 19 节的「成为」这个动词是过去时态,第二个「成为」是将来时态,故应译为:「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(注重过去之事实)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能成为(注重将来之成就)义了。」
⑤罪作王与义作王(5:20〜21)
12 节是可怕的:「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、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」
死虽作了世人的王(5:14、17),但耶稣能将罪人变成义人,将死亡变成永生。
C、福音与成圣(6:1〜8:39)
6 章开始时,语气骤变。在此之前,全书中心较倾向神学辩论,在此则较偏向生活应用。
在 1 至 3 章(上),保罗似将读者带进一个阴森的法庭里受审判;接着在 3 至 5 章里,保罗替世人申辩,世人可因信耶稣而免去定罪,成为得救、称义的人。
在上章结束时(5:20〜21),保罗提及罪恶愈大,赦罪之恩也愈大。但是否如此基督徒便可多犯罪,叫恩典更为显著呢?这是保罗接下来要交代的。
作者鉴此反斥他们,谓蒙恩者不但不能犯罪,更要过成圣的生活。神恩典的显明, 不是使人犯罪更多,而是使人成圣。成圣是得救后跟着的步伐,是新生命的开始(5:21),就是以基督作王的生命(5:17),这是得救的目的,也可说是称义的目的与效果。
「成圣」是罗 6〜8 章的主题。罗 6 章论「信徒与罪」,罗 7 章论「信徒与律法」, 罗 8 章论「信徒与成圣」。
这三章同时指出信徒的新生命是成圣的生活、脱离律法的生活及圣灵内住的生活。
1. 成圣的劝告——圣洁的生活(6:1〜23)
(1) 称义者不可犯罪(6:l〜11)
1节的首字「所以」(中文译作「这样」),一个在罪上已死去的人,绝对不可以仍活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。随即保罗给予两个原因:
a. 因已与主联合(6:3〜5)
信徒不能犯罪,是因他已与主的生命联合起来。保罗随即以洗礼的仪式作比喻,信徒的生命已与主的死、埋葬、复活,完全联合,所以该有新生命的「样式」,在基督复活的形状上与祂「联合」(由「一同」及「生长」二字组成,意「一同生长」)。
b. 因不是罪的奴仆(6:6〜11)
信徒不可犯罪的另一原因,是因旧人已与主同钉死,罪身灭绝。非说信徒不会犯罪,而是说罪的控告力、效力不能对他有任何作用。「因为」已死的人是脱离罪,既已与基督同死,又与祂同活,是不可以继续犯罪的。信徒必须向罪「看」(即「算为」、「认定」、「承认」)自己是死的,向神却「看」自己是活的。
(2)称义者不可容罪(6:12〜23)
称义者不可容罪在他身上作王,主因有三:
a. 地位上的改变——因已在恩典下(6:12〜14)
因信徒的地位有所改变,生命与以前不同,故保罗给予三个吩咐:
①不要容罪在身上作王,顺从身体的私欲。
②不要将肢体献给罪,作不义的器具,要作行义的器具。
③要将自己献给神,像死而复活的人。这些吩咐是基于两个「因为」:
(a)因为罪必不能作信徒之主。
(b)因为信徒不在律法下,乃在恩典下。
b. 主人的改变——因已献作义仆(6:15〜20)
信徒已献给神作义仆了,今顺从了神的真理(称「道理的模范」),作了义仆。从前多做不法不义的事,今则作义之奴仆,以致成圣。
「成圣」有三个阶段:
①地位上的成圣,指信徒与神从前是敌对,今因信称义成为义人。
②生活上的成圣,指信徒将自己献给神作义仆,作行义的器具,生活上渐像基督。
③永生时的成圣,亦称完全的成圣;指信徒在天国里分享神的荣耀,那是将来的成圣。19 节所说「成圣」是指第三阶段达成至圣之意。
c. 生命的改变——因已获得永生(6:21〜23)
罗马书第 6 章里,清楚地教导了信徒如何胜过罪及「成圣」的途径:1. 知道(6:3〜5),2.认定 (6:11),3.献上(6:16〜18),4.并依靠圣灵,随从圣灵而思想行事为人(8:13)。
2. 成圣的拦阻——争战的生活(7:1〜25)
成圣的生命是一生之久,此路不易走,困难重重,拦阻众多;但基督徒比犹太人少了一个拦阻,即律法的拦阻。
在罗马书里,我们看见一个特殊的背景,即罗马教会中有绝多信徒是犹太人, 他们想靠行律法过称义、成圣的生活,但发现事与愿违,力不从心。于是保罗在此向他们解释,律法的功用乃叫人想起很多罪,因此律法似乎变成一个人成圣的拦阻。 所以保罗用自己的生命追求律法不成功的失败经历作一见证,务使读者能靠另一方法过成圣的生活。
在 7 章里,保罗列出成圣的两项拦阻:
(1) 律法的拦阻(7:l〜13)
a. 律法的时效(7:1〜6)
保罗说律法对一个人来说是有时限的,而信徒今有了新丈夫(复活主,7:4),以前的恶欲不能再束缚,捆绑自己的律法已脱离了,现在可按着心灵的新样,(非仪文的旧样)来服事主。
「仪文的旧样」是指律法的领域,「心灵的新样」即圣灵的新领域(「心灵」可指「圣灵」,因「心」是补字)。
b. 律法的功用(7:7〜13)
上文的讨论似乎有点贬低律法的价值,「所以」 (7:7 首字,中文漏译) 保罗详细叙述律法的原本功能,使读者勿误解律法之意义。在保罗笔下,律法功用有四:
①律法使人知道何为罪(7:7)——律法显露罪的存在。
②律法惹动罪的潜能(7:8)——罪借着律法在人心里展开「发动」的工作,因为律法未颁布前,罪是处于死寂静止的状态中。
③律法将人致于死地(7:9〜11)——保罗以自己不明白律法本意之前的经历指出,那时未被罪指控,对罪不加理会;可是律法来了,罪又活了, 罪被引发活动,他便受到罪控制。
④律法显出罪的穷凶恶极(7:12〜13)——律法本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,而罪借着诫命「显出」其极恶的性质。
(2) 肉体的拦阻(7:14〜25)
罗 7:14〜25 这段保罗生平的经历,是神学家争议甚久的经文,有说是保罗信主后的经历,有说是他信主前的经历。两派的代表人数颇众,各有其理,其中最主要的争辩还是在动词的运用。
赞成此段为保罗信主后的经历者,认为此段是用「现在式动词」,表示是信主后现在仍有的挣扎。但赞成此段是保罗信主前的经历者,则解释说这是「历史现在式」的动词用法(如腓 3:3〜6 讲述保罗的出身背景也用现在式动词,「历史现在式时态」是一种活泼生动的描述法)。
保罗以自己曾是拉比,试图用行为追求律法的义却不成功的经历(9:32),力劝罗马教会中的犹太同胞不用学他以前的方法。保罗是以现今基督徒的身分, 来看自己过去的情形而作见证;他说罪的律现今仍有力量向那些活在律法下的人「下手」。故他叙述过去的经历,却使用「现在式动词」,生动地描述过去的事实, 并显出此经验也是当时犹太读者的经验,以引起他们的共鸣,使他们知道自己无法凭律法而行,如此他们便会接受保罗「得胜之方法」了(罗 7:25)。故此,本段是布道性用途,但在应用上也可引用在信主后,那些不靠圣灵的基督徒仍继续活在争战及肉体的拦阻。
在本段里,保罗发出四个呼号:前三次,是人欲成圣却遭拦阻的失败呼号;最后一个为成功的凯歌。
a. 第一次呼号(7:14〜17)——事与愿违
心中所愿作的善作不出来,不愿作的恶反而作出。律法仍是良善的,是人里头的罪作出恶来。
b. 第二次呼号(7:18〜20)——心无良善
保罗又发现,在他肉体里绝无良善,凡所愿作的善作不出,不愿作的恶反而常作。
c. 第三次呼号(7:21〜23)——两律交战
保罗第三次发现,原来在肉体中有两律交战;有为善之律、有喜欢神的律, 却有恶律、犯罪的律与之交战,并将人掳去,成为罪中囚。
d. 第四次呼号(7:24〜25)——脱离苦境
保罗大叫「我真是苦啊」,这是一个诚恳的「法利赛人式」的呼叫,是无能为力、自怨自艾的叹息。但他发现,原来靠着主耶稣就能得胜了(7:25 上的「就能脱离了」原是补字,可换作「就能得胜了」)。
3. 成圣的秘诀——顺服的生活(8:1〜11)
7 章结束时是长吁短叹,8 章却是得胜凯歌。上章的抑郁苦闷已烟消云散;本章开始是「不定罪」(8:1),结束是「不分离」(8:39);故此本章是基督教「自由的宣告」。
成圣的生活像争战生活般,虽有拦阻,却可成功,其诀窍在于顺服圣灵的引导,这是本章的中心思想。
(1) 新的地位(8:l〜4)——圣灵释放
罗 8:1 的结语词(中文译「如今」)可译「从今以后」,是衔接上文的呼号, 是新生的开始。凡在基督里的,断不定罪,因被圣灵之律释放,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
(2) 新的生活(8:5〜11)——体贴圣灵
除了地位(代表生命)的改变,信徒也有新生活的改变,新生活是个体贴圣灵的生活。在此,保罗将体贴肉体的生命与体贴圣灵的生命作一比较:
体贴肉体(代表不信) |
体贴圣灵(代表信徒) |
1.死(8:6) 2.与神为仇(8:7) 3.不得神喜悦(接纳)(8:8) |
1.生命平安(8:6) 2.永属基督(8:9) 3.复活生命(8:11) |
保罗强调,信徒的身体虽因罪而死,但神有复活的大能,祂会借着住在信徒心中的圣灵,使身体复活过来,将罪的力量全然粉碎。
4. 成圣的终点——盼望的生活(8:12〜39)
罗 8:12 的首字「这样看来」将上文带入新的段落,本段着重信徒的生活, 是一个满有盼望、与神爱永不隔绝的生活,那是成圣生命达到至高境界之时。
(1) 得荣的确据(8:12〜17)
罗 8:17 的「一同得荣耀」是本段的中心。在前往这终点时,保罗在三方面指出,信徒有确据可达到:
a. 因有儿子的名分(8:12〜15)
b. 因有圣灵作证(8:16)
c. 因能与基督同作后嗣(8:17)
信徒与基督同是神的「后嗣」(意「产业承受人」),因此必与基督同受苦、同得荣。
(2) 得荣的途径(8:18〜39)
信徒等候得荣之前,必须循着一些基本生活方式来等候:
a. 不必介意生活的苦楚(8:18〜25)
基督得荣之路是受苦之路,信徒也是如此,故不用介意走上这条路。
b. 倚靠圣灵的代求(8:26〜27)
信徒在世上多有苦楚,但借着圣灵的帮助,可解决甚多难处。在祷告方面(应付困难是多祈祷),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信徒代求,使信徒能按神的心意祈求。惟有圣灵才明白神的旨意是如何,所以祂的代求给予信徒甚大的帮助。
c. 深信万事互相效力(8:28〜30)
信徒虽不晓得当求什么,但深知万事皆互相效力,使爱神的人得益处。这个益处就是使信徒的生命像其儿子耶稣基督,故此神预先定下一个榜样,以耶稣为长子(信徒是其他儿女),人人学习耶稣基督。
此处提到「爱神的人」,保罗说这就是神按自己旨意呼召的人。神的拯救计划彰显神的主权:从预知(神知道谁信、谁不信)、预定(效法)、呼召(神是召,人是回应呼召)、称义(因信)、得荣(成圣终局)。这五个环节紧紧相扣,缺一不可,这是神的工作,也是基督徒一生的路线,人只有感谢和赞美。
d. 靠主必得胜(8:31〜39)
罗 8:31 的「所以」(中文漏译)总括以上所论。在此保罗用四个「谁能」
指出信徒一生在神手中,神比万有更大,没有人能从神的手中将信徒夺去。信徒可确信父神的慈爱,也有无法摇动的信心。
⑴谁能敌挡(8:31〜32)
⑵谁能控告(8:33)
⑶谁能定罪(8:34)
⑷谁能隔绝(8:35〜39)
保罗列出十七种人生会遭遇的情况,但即使在这种景况下也不能使人与神的爱隔绝,因这爱深深地藏在耶稣基督里。
二、 福音与以色列人(9:1〜11:36)
罗 8 章是一首凯歌,但从 8 章进入 9 章是艰辛的一步。保罗想到自己同胞对福音的顽梗,就伤痛无比;他甚至说即使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也都愿意,若他们因此可蒙神的怜悯——这是保罗爱同胞的心。
在 8 章结束时,保罗刚写完「没有任何境遇能使人与基督的爱隔绝」,但以色列又如何?于是他用了三章的篇幅详细写以色列的过去、现在及将来,当中论及神的选民过去是蒙恩的,今日是被撇弃的,但将来必再蒙恩。
罗 9 章一开始,就有令人一洒同情泪之感。H. C. G. Moule 说:「在哥林多的房间里,保罗想到以色列的顽梗,便大大地哀哭了一场,强抑辛酸后才继续振笔疾书。」在全新约中,只有罗 9〜11 章最能完全解释神给以色列及外邦人的救赎程序。保罗先从以色列过去的历史(9:1〜33,那是一段拒弃神的历史);至以色列的现在(10:1〜21,那是一个被弃的地位);最后到以色列的将来11:1〜36,那是一个荣耀的美景)逐点指出: 过去以色列的历史是一段被召选民拒弃神的历史(9 章); 现在以色列的光景是被弃的地位(10 章),但这被弃是暂时且兼具特别目的,在此被弃期间,神将外邦人像插枝的方式插在以色列的约福里(covenant blessing),拯救他们,此后(「外邦人日期满了」)神必转向以色列,使他们「全家得救」(11 章)。
1. 有关以色列的过去(被选与被弃)(9:1〜33)
(1) 保罗的忧愁(9:1〜5)
(2) 忧愁的原因(9:6〜33):从被选到被弃
a. 拣选的主权(9:6〜21)
保罗从九方面指出以色列蒙恩的地位:以色列是神的选民,是归属神的人, 他们有称为神儿子的名分(出 4:22;何 11:1)、荣耀、诸约、律法、礼义、应许,那领受各种应许的人是他们的先祖,神的弥赛亚也是由他们的民族而来。既然他们有这么丰富优厚的先天条件,本应是极蒙神祝福的民族;可是事实并非如此,原来从以色列人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。
此言的第一个「以色列人」是指肉体的以色列人,第二个「以色列人」是指归顺基督的以色列人,亦即「属灵的以色列人」。属灵的以色列人亦称为「应许的儿女」,这是神的定意,不在乎人的行为。
神的定意出自神的「拣选」,就此,作者从以色列过去的历史力证神的拣选,诸如神拣选雅各(非以扫)、拣选摩西,神的拣选都是出自祂的主权(9: 16),正如窑匠制造各样器皿的过程般。
只是神的拣选非盲目、漫无目的,而是要彰显祂的权能,将祂的名传遍天下(9:17),正如从窑匠手中出来的器皿,有些是合用的,有些则不成,合用的就能完成神的定意。
罗 9:18 乃强调神作万事有绝对的主权,如拣选以撒为「应许之子」,而非亚伯拉罕的其他子裔(罗 9:7〜11),及拣选雅各(非以扫,罗 9:12〜13)。在摩西与法老的对抗事件中,神的主权也甚为昭彰(罗 9:15、17)。神确有处事的绝对主权(罗 9:18),这是无可置疑的,只 是神绝非独权的神,否则祂不会宣布「因信称义」的道理(罗 9:30),也不会在万人中呼召人(罗 9:24)。
在神拣选谁是应许之子或是谁成为世人蒙福之器皿这事上,人没有抗拒的权利(罗 9:19),因为无论神如何彰显祂的主权,至终都是为了彰显祂的权能,使祂的名传遍天下(罗 9:17)。传福音正是宣告神的权能(救赎世人的权能),使神的名传遍天下;人得不着神的救赎,非因神蛮横霸道地不给人,而是「因为他们不凭信心求」(罗 9:32)。
b. 荣耀的器皿(9:22〜30)
保罗的含义似在说,以色列人本是神要用的器皿,可惜他们失败了,于是神再制造另一种合用的器皿;这器皿是由以色列人及外邦人构成的,而外邦人能成为合用的器皿也早在预言之中(9:25〜26、27〜29),如何 1:16,2: 23;赛 1:9,10:22,28:22 所言。
c. 选民的跌倒(9:31〜33)
由罗 9:6〜29 这一大段论说中,保罗建立了一个事实,故 30〜33 节是全段的总结,这事实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再以「生为以色列人」而夸口,因为他们只追求律法的义,强调行律法称义。以色列人事与愿违,反得不到律法的义,正是因为他们对神的弥赛亚没有一个「信的态度」。外邦人不追求律法, 反得了律法所蕴藏的义,是因「信而得义」,以色列人就在「那绊脚石上」跌倒了。在此,保罗没有解释谁是那绊脚石,不过他在多处已解释过,原来「绊脚石」是喻弥赛亚,弥赛亚叫信的人不羞愧,对不信的人却成为行路之阻碍(参林前 1:23 说十字架也是犹太人的绊脚石)。
2. 有关以色列的现在(被弃的原因,10:1〜21)
(1) 以色列被弃的原因(10:l〜11)
面对现今以色列人的属灵情况,保罗向神再发出诚恳的呼求,愿他们能得救。如上章般,保罗列出犹太人的弊端:
a. 他们向神是热心的,却非按真知识而为之
「真知识」(意「完全或全部的知识」),他们对神的知识是有限的,只限于旧约方面,他们不晓得神在基督里启示给世人的知 识,看不到耶稣就是法(旧约)所预言的基督,他们只从外表上追求神。
b. 他们想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神的义
这种义是靠行为而立,归功于自己的,是一种属灵的骄傲。由此便产生扭曲的义来,不服神对人有关义的要求。神的义就是从信基督而来的,原来信基督而得的义正是律法的总结;基督使律法的目的结束,从此律法也停止向人有所要求。
(2)外邦人得救的原因(10:12〜15)
按救恩而言,犹太人及外邦人乃是站在一样地位上。保罗指出入求告基督及得救的必要条件:a.相信信息,b.听见信息,c.传扬信息,d.神差遣传信息者。
(3) 以色列被弃的原因(10:16〜21)
就此,保罗建立了一个事实,就是犹太人现今的情况:他们虽然热心追求义, 却误解了律法的总意。原来律法也是论信心的,故此凡信的人皆可得救,信是对「基督的道」而作出的回应(10:17),为此神也天天向其百姓招手,盼望他们能对神的呼召有所回应。
3. 有关以色列的将来(被怜与被救,11:1〜36)
(1) 神没有弃绝以色列(1l:l〜6)
以色列的过去与现在的属灵情况着实使人忧心,但保罗深知神没有放弃祂的百姓。他列出三个例证,指出神没有弃绝祂的百姓:一是保罗自己,二是以利亚, 三是在以利亚时代没有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人。这些人皆称为「所留的余数」或称「恩典的余数」(指那些被遗下的);既有余数,便表示神的心意仍在选民当中。
(2) 以色列现在仍顽梗(1l:7〜12)
关于现今以色列人对神的弥赛亚仍然「顽梗不化」,保罗解释此事也有神的美意在其中,因神能使以色列人「失脚」,一方面使救恩临到外邦人,另一方面也藉此激发以色列人「发愤」(原意「引起热心」)。这是神的用意,祂要借着外邦人的蒙恩,来刺激以色列人发愤图强,至终目的乃为了「救他们一些人」。将来当他们被神「收纳时」,这个情景、场面正如死而复生般。此节的重要与罗 11:26 上(「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」)遥遥呼应,亦应验在主再来之时(11:26 下〜27)。
(3) 对外邦人言(11:13〜24)
保罗再以两个借喻说明犹太人将全部蒙恩,一个是从律法,一个是从自然界。他说若「初熟」(中文译「新面」,「所献的」是补字)是圣洁,全团也圣洁;若树根圣洁,树枝也圣洁(11:16 下)。至于「新面」与「全团」、「树根」及」枝子」各喻什么?「新面」与「树根」同指选民的先祖,「全团」与「树枝」即全国百姓, 意说既然神应许选民的先祖,必然使全国得救。保罗继续指出因为犹太枝子被折下,外邦人便如插枝方式地接在树干上,能与剩余的犹太人共享橄榄根的肥汁(肥汁喻神应许给选民的约福)。不过,保罗劝诫外邦信徒不可因此夸口,或轻看犹太人,因为若不是他们「长久」在神的恩慈里,他们也会被神砍下来(11:22)。这非说救恩需要靠信徒自守,不然会失落,而是说信徒恒久在神的恩慈中,便是救恩的记号了。同样理由,若不是犹太人长久不信,神也能将他们重新再接上树干去。
(4) 以色列将全家得救(1l:25〜36)
在不久的将来,外邦人「添满了」(中文译「数目」,原是补字,11:25),这个「添满了」不是指数目,而是指日期(路 21:24),故可补上「日期」二字,全句成为「等到外邦人的日期添满了,到那时以色列便全家得救」。「以色列全家」非指在主再来时每一个犹太人都会得救,保罗的用意是指国家整体性而言。换言之,神将在其弥赛亚再回地上时,应验先前给予选民的应许,到那时,神将会大大地眷顾犹太人,使他们能亲尝救恩的滋味,因为救主必再回来,除净他们的罪孽,应验神与他们所立的约(耶 3l:31〜34;徒 11:26 下〜27)。神选民蒙恩的时候虽在将来,但那是确定的,因神的拣选是没有后悔的(1l:28〜29)。
a. 以色列人先蒙恩(9:1〜5、21)
b. 以色列人被弃(9:2、21、22、32,10:2〜5、19〜20,11:17、21、22、25)
c. 以色列的余数(9:6〜8、27〜29,10:1〜7)
d. 外邦人蒙恩(9:23〜26、30;,11:1l、12、17、22、30)
e. 外邦日期满了(11:25、31)
f. 以色列全家得救(11:16、l7、23、26、27)
三、福音与信徒(12:1~15:13)
罗马书 12 章开始本书的伦理实践部分,保罗是个实际的神学家,他所著的书信主题都是平衡的:有神学、有实用;有信仰、有生活;有辩证、有劝导;先有理论、再有实践;有教义,也有应用。
保罗是个有深度的神学家,他的理论不是死硬冰冷,而是生命的流露。他因看见信徒蒙恩得救后的身分、地位与使命,所以不但强调信徒从何景况中被拯救出来(saved from),也强调信徒被救至的领域(saved to)。因此,他不但论得救的原则(prinicples),也论得救后的实践(practice);先有教义(doctrine),才有责任(duty);前有启示(revelation),今有职务(responsibility)。
这是信徒不可忽略的重点,他们应明白,得救后的生活并不是消极性的不犯罪, 而是积极性的追求事奉;不是静态性的等候身体 被赎得荣的日子,而是建设性地心意更新变化,努力事奉神、人、国家、社会。
从罗 1〜11 章,作者论及神对世人救赎的关系。现今作者续论得救的人在神的世界里,该有的事奉。换言之,得救者的生活乃一事奉的生活,事奉生活乃成圣生活。罗马书有二个关键性的钥字:「所以」(oun)及「从今以后」(ara nun):「称义的所以」(5:1,此节中漏译「所以」);「成圣的开始」(8:1);「事奉的所以」(12:1)。 另言之,信徒的一生乃按此次序前进:「得救」(salvation)、「成圣」(sacrification)、「事奉」(service)。
罗 12:1〜15:13 与罗 6 章所论「新生的样式」(6:4)有更直接的关系。罗 6 章论信徒称义后的生活,便有「新生的样式」、「将自己献给神」(6:13)、「献上自己作奴仆」(6:16 上)、作「顺服的奴仆」(6:16 下)、作「义的奴仆」(6:18、19)、作「神的奴仆」(6:22)等,这些皆是在理论方面;如今这段落(12:1〜15: 13)却着重实际方面,故这主题是先后连贯的。
罗 12:1〜15:13 的钥意,乃是神的旨意在信徒各种生活上彰显出来,于此保罗加以分析及劝导:神的旨意与信徒自身的关系上(罗 12); 神的旨意与信徒在国家社会的关系上(罗 13); 神的旨意与信徒在教会的交往关系上(罗 14); 神的旨意与信徒在个人的事奉上(罗 15)。
A. 信徒对神的关系(12:1〜21)
1. 信徒的奉献(12:l〜2):生命的献上
罗 12:1〜2 是实践部份最重要的经文,因为这是全部实践部份的基石。
可见一个信徒应对神有事奉的责任,但此点为多数人所忽略,所以保罗在此非常诚挚恳切地作劝勉。
12:l 首字「所以」将上文 l〜11 章的思辩带至一个高潮,这是书中一个异常重要的「所以」,是书中一个主题的转折点。
以「所以」引出的转折点,在书中共有四处:
① 罗 3:20 的「所以」是个「定罪的所以」。
② 罗 5:1 的「所以」(中文漏译)是个「称义的所以」。
③ 罗 8:l 的「所以」(中文漏译)是个「不定罪,得释放的所以」。
④ 罗 12:l 的「所以」是个「奉献的所以」。
保罗以「弟兄们」(指信徒)的称号呼吁读者,根据神的慈悲(指 l 至 11 章所论「神的救赎」)劝告对方,做四件事:
a. 将身体献上,当作活祭
身体代表全人,奉献是全人感恩之举。这个献上是活祭的献上(旧约时代的祭物是死的,新约时代是活的),是圣洁的(分别为圣)、是神所喜悦(合神的规格)、是理所当然的(没有疑问或推辞)。
保罗视整个过程(如事奉、敬拜),是个不停的动作(「献上」原文乃不定式动词,指不断进行)。
b. 不效法这个世界
「效法」(原文同字在林后 11:13、14 译「装作」,在腓 3:2l 作「改变」),表示信徒有时会跟随风俗潮流,会学习、被同化,「装作」是他们的一份子, 将本来「分别为圣」的身分改变了,与世人一般。
c. 反要心意更新而变化
信徒反要「心意」(指思想、感情)变化(由内而外的改变)至更新的地步。换言之,信徒要借着心思的改变带来全人的改变。
d. 察验神的旨意
察验(原意「试验」、「证实」、「考究」、「查证」)神的旨意,是信徒心意更新后的结果,也是一连串列动的结果。
献上、不效法、更新变化、察验,此四个动词全是现在式时态,表示不停地进行,「直至」(中文译「好叫」)知道何是神的旨意。
神的旨意有三个特质:善良的(无恶意、全圣善)、纯全的(无杂质、全完美)、可喜悦的(无困难、全易受)。神的旨意是圣洁良善、全然完美、人人可行。
2. 信徒的事奉(12:3〜8):生活上为主
奉献是有关生命的献上,事奉是有关生活为主;事奉需要运用神给的恩赐。在此保罗给予两方面的教导。
(1) 对恩赐的态度(12:3〜5)
①看自己合乎中道(12:3)——信徒不要高估或低估自己的恩赐,要照神所给信心的大小而为之。
②看别人为同一身体(12:4〜5)——信徒在基督里是同属一个身体里的肢体,却互相为肢体(原文意:「肢体是为对方存在」。「联络」是补字,原文没有)。
(2) 对恩赐的运用(12:6〜8)
保罗强调,每个信徒皆有恩赐,但恩赐各有不同。接着他列出七种不同的恩赐,也列出运用这些恩赐的原则。
①说预言——指为神说话,按照对信神的知识而为之。
②作执事——务要专一,喻专心而作,「执事」指为神的服务。
③作教导——「教导」在弗 4:11 指牧养的工作。
④作劝化——劝化指真理的应用,如教导。
⑤施舍的——务要诚实。「施舍」原文意「分赠」,在罗 1:11 及弗 4:28 同字译「分给」。「诚实」原意「单纯」、「诚恳」。
⑥「治理」,意「牧顾」治理的——务要殷劝。
⑦怜悯的——怜悯工作是教会中照顾体弱年迈穷乏之人,这类工作须甘心为之。「甘心」原文意「快乐」。
(3) 信徒的品格(12:9〜21)
在上文论述七大属灵恩赐后,作者更进一层论述最高等恩赐的发挥,即爱人的恩赐。这种恩赐可说是事奉性,也可说是生活性,更可说是品格。作者指出此种爱人的生活特质是崇高尊贵的,在十六方面表现出来。
保罗引用箴 25:21〜22 作结语,因为以仁慈之心对待仇敌,就是「将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」,这句话可能是古埃及的风俗,当一个人愿意公开表示对他所行之事的忏悔时,便将炭火堆在头上,表示他内心的愧疚,如被炭火燃烧一般。
B. 信徒与国家的关系(13:1〜7)
基督徒在福音的恩典下,要存着奉献的心,过感恩、爱神、爱人的生活;此外, 对国家方面也要成为一个好公民,这样才能与蒙召的恩相称。
在此,保罗指出三个原因要信徒顺服在上掌权的人:
1. 因为政权是神所命定的(13:l〜2)——保罗指出世上除了从神而来之外,没有其他权柄(「出于神」意「从神而来」,全句意「靠神而得」),因凡政权的制度都是神所「命定」的(意「安置」、「安排」、「规定」),故此「抗拒」(意「反对定规」)政权就是「抗拒」(意「抵挡」)神的命。由此两节可见,在上掌权者的权力是由神而来, 故有神的认可与支持,抗拒者便如同抗拒神一般。
2. 因为政权是神的用人(13:3〜4)——「用人」(意「仆人」)一词暗示地上的政权是服事人的(背后是服事神),使人有益,不是叫人惧怕;它不会徒然佩剑(剑是古代权力的象征),乃是「忿怒的伸冤者」,向那些作恶者发作。政权正常的功用在此显露无遗。
3. 因为政权是神的公仆(13:5〜7)——「公仆」乃宗教性词彚,多指祭司式的
服事。原来政权的本意是将人带到神的面前,由「公仆」一字的用途显出政权本有宗教式的功能,故此信徒顺服政权,犹如敬虔者在圣殿借着祭司的服事进行敬拜神一般。因此(13:5 中译「所以」)顺服政权便是出自良心的引导(良心引导人趋向神),正如纳粮也是为这缘故。纳粮只是顺服政权之举例,此例异常贴切,因大部份的罗马公民多逃税,而信徒却鲜作此事。
「所以」(13:7 中文漏译)将本段作一总结,信徒向政权要做五件事,这是基督徒的基本责任:
①「当得的」(意「债务」)应偿还。
②「当得的粮」即粮税,指公民税。
③「当得的税」是地区税,如道路税、港口税、货物税、运输税等。
④「当惧怕的」指国家征收税捐的工作人员。
⑤「当恭敬的」可能指较高层的政府官员。
顺服掌权是全段的中心,保罗自己本身与政权有多次的接触(如徒 16;帖前 2),多次在政权下受辱,但他仍劝告罗马信徒顺服。自写成罗马书八或九年后,保罗在罗
马政权下吃尽苦头,但他仍没有改变信徒对政权的态度,他要顺服权柄(参多 3:1),这是基督徒的基本责任。
C. 信徒与信徒的关系(13:8〜15:13)
保罗劝告信徒在教会生活方面,真正的彼此相爱是必须的。
1. 彼此相爱的劝告(13:8〜10)
保罗就此良机说凡事不可亏欠人,反要以彼此相爱为「亏欠」,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。爱如何成全律法?保罗在十诫中选了四条诚命作范例:第七诫(不可奸淫)、第六诫(不可杀人)、第八诫(不可偷盗)、第十诫(不可贪婪),都包含在爱人如己一言里。简言之,爱是不加害于人的,「所以」爱就完全了律法。
2. 披戴基督作兵器(13:11〜14)
在夜已深、白昼将近之时,「所以」(中文漏译)信徒当脱去黑暗中的行为, 带上光明的兵器,就是行事为人务要端正,像行在白昼般,如约壹 l:7「当行在光明中」)。
3. 体恤信心软弱的人(14:l〜23)
初期教会内犹太与外邦两种信徒,因文化的差异,及宗教背景的不同,加上信主年日的差距,对救恩认识的参差,遂产生在同一教会内一起生活的不协调。如有些犹太教徒,自信主后仍未能放下多年来坚守的犹太宗教风俗及礼仪(洁净礼、守节日、食物律),外邦信徒则百无禁忌,所以在教会中彼此不能同心。鉴此, 保罗给予忠告,分三方面:
a. 不可论断的劝告(14:1〜6)。
b. 不可论断的原因(14:7〜12)。
c. 体恤信心软弱的人(14:13〜23),共分五点:
①勿成为别人的绊脚石(14:13)。
②凡事按爱人道理行(14:14〜15)。
③勿叫善行受人毁谤(14:16〜18)。
④务要追求和睦(14:19〜21)。
⑤凡事凭信心行(14:22〜23)。
4. 务要叫邻舍得益(15:1〜4)
保罗一直强调「为别人着想」的原则,他似乎认同信心坚固的人,该主动担代别人的软弱,不求自己的喜悦。原因有三(以三个「因为」表达):
a.「因为」(中文漏译)信徒务要叫邻舍得喜悦,得建立;
b. 「因为」基督一生也只求别人喜悦,不求自己的,如诗 69:9 所言;
c.「因为」(中文漏译)圣经都是为教训信徒而写,古今皆然,使信徒因此能生忍耐、安慰、盼望。
5. 彼此同心效法基督(15:5〜13)
就此,保罗献上一个祷愿:愿那赐忍耐、安慰的神叫信徒彼此同心,效法基督,心口一致荣耀神,彼此接纳,如基督已接纳信徒一般,使荣耀归与神。
关于基督如何接纳犹太与外邦的真理,保罗在二方面详述:
①为了证实神应许给列祖的话,基督现今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。
②为了叫外邦人因着基督的怜悯而荣耀神。
有关外邦能分享神应许给列祖的话,旧约多处亦有预言,在此保罗引述四处:
⑴诗 18:49(参撒下 22:50,15:9 下);⑵申 32:43(15:10); ⑶诗 117: 1(15:11);⑷赛 11:10(15:12)。
在结束关于信徒间彼此接纳、彼此相爱、彼此扶助的讨论时,保罗发出最后一个祷愿,愿那带给人盼望的神,因着人信祂的缘故,将诸般的喜乐、平安充满读者,使他们借着圣灵的大能,满有盼望。
四、书跋(15:14〜16:27)
A. 呼应序言
罗马书接近尾声,全书的主题——义人因信得生(1:17)——经过数个角度的描绘阐释(1:18〜15:13),已完全透彻明朗。如今作者呼应序论(1:1〜17)的内容,表达个人对罗马教会的心愿。如序言般,保罗的跋言亦充实丰满,并将神学与实践同时融合在一起。如今作者将此三主题再度申述,而行文的架构、主旨与序言相同,可分三段:
1. 赴罗马的心愿(15:14〜33=1:8〜15)。
2. 向读者问安(16:1〜23=l:6〜7)。
3. 因福音的奥秘向神发出颂赞(16:24〜27=1:l〜5)。
B、作者向教会的表白(15:14〜29)
保罗要结束一篇「神学长简」,这是一个感情澎湃的时刻,此刻的心情是激动的, 且充满着缅怀与期待。那是他第三次旅行布道回程途中的一个晚上,他面对耶路撒冷, 对自己百姓的负担日益加增,为了要在耶路撒冷见证主道,虽预感前途艰险,亦舍命不顾,像一首诗说,「遥望着各各他,就是泪水往内流,也绝不退后」。James Stewart 说:「当晚保罗思前想后,将他历年来在主面前的领受、知识与经历,灵命与事奉的结晶,借着笔砚,向一个陌生的教会逐一表达。」
罗马书是他旅行布道时所写的最后一本书信,这本「宣道书信」正代表了保罗的宣道眼光,将福音带到当时世界的中心。此心愿并非因游览观光引致的兴趣,而是有神的引导,使他成为外邦信徒的使者,因此他便向教会表白他的使命。
C. 向教会的请求(15:30〜16:2)
保罗向教会表示两个意愿:
1. 求为己代祷(15:30〜33)
2. 求接纳非比(16:l〜2)
D. 向教会请安(16:3〜27)
1. 向各人问安(16:3〜16)
罗 16:3〜16 是罗马教会的「群星会」,其背后反映着一种属灵的关怀。在这超过 27 名的人物中,有 8 位是女性、6 位是犹太之名、13 位是罗马贵族之名、5 位是奴仆之名、2 对夫妻、2 对同胞骨肉。这些人几乎全部是保罗过去的同工,当中有知识分子,有富贵贫贱,但在主的爱中,无背景之分,同心事奉,合而为一。内中有爱的接待、爱的卖命及爱的服事,隐藏着甚多可歌可泣的故事,他们在保罗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,也可看见保罗之关切、体贴,以及他属灵生命力之高超。
在结束问安时,保罗语告教会亲嘴问安的礼节务要圣洁。这种方式在古教会异常流行,是崇高礼仪的表达,因易导致各种流弊,故保罗劝告以圣洁之心为之。
2. 代人问安(16:16 下)
新约教会未分宗派,他们一体一家的观念特强,保罗在此恳请众教会连在一起,在主内是一家亲。
3. 最后劝诫(16:17〜20)
保罗对罗马教会实在依依不舍,在临别收笔前,仍谆谆训诲,再三叮咛,共分三方面:
a. 躲避离间人(16:17〜18)。
b. 在善恶上分别(16:19)
保罗欣赏罗马信徒对神的顺服,但愿他们能在恶事上「愚拙」(意「纯净」, 此字多形容佳酿美酒绝无搀混杂质或水分),指绝无沾染之意。
c. 得胜在眼前(16:20)。
4. 同工致意(16:2l〜24)
5. 最后祝颂(16:25〜27)
在结束时,保罗仍念念不忘全书的主旨。本段也是全书主题精髓之所在,分两方面:
(1) 愿福音的奥秘坚固他们(16:25〜26)
(2) 愿独一全能的神祝福他们(16:27) 此段结语(16:25〜27)归结全书主旨:
a. 福音是拯救万民的能力。
b. 福音是亘古隐藏、如今显明的大好消息。
c. 福音是有关耶稣基督的真道。
d. 福音的内涵早在旧约里已有预告。
e. 福音的源头来自独一全智的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