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一书
约翰一书综览
张西平牧师 编著
作者:使徒约翰 日期:主后 80 年
地点:以弗所 受书人:以弗所及亚西亚的教会
目的:指出信徒得救的喜乐,是在乎确知得救;而保持此喜乐乃在乎与神相交,与人相爱。
主旨:与神相交,与人相爱
钥节:「我们将所看见、所听见的、传给你们、使你们与我们相交、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。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、使你们〔有古卷作我们〕的喜乐充足。」(1:3〜4)
简介
约翰壹书是一本「家书」,像一封慈父写给儿女的信,信中充满爱。
约翰壹书也是一本信徒的「灵修手册」,全书环绕在与神相交的重点,作者鼓励读者,要与神和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保持亲密的相交。
凡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的,都可得到永远的生命,活出基督的生命来。作者也在书中揭露假教师的错谬教训(2:18:26),指责他们不义的行为(3:8:10),信徒必须远避他们。
引言:相交之源头―生命之道(1:1~4)
一、神是光(1~2 章)
A. 与光明之神相交的条件:当行在光中(1章下:2章上)
1. 行在光中(1:5~7)
2. 承认己罪(1:8~10)
3. 不要犯罪 ( 2:1:2)
B. 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据(2 章下)
1. 遵守主道(2:3~6)
2. 爱他弟兄(2:7~11)
3. 认清身份(2:12~14)
4. 防备敌基督(2:18~23)
5. 当住在主里(2:24~29)
二、神是爱(3-4 章)──在爱中行
A. 与慈爱之神相交的条件(3章上)
1.公义的要求(3:1~10)
2.爱的要求(3:11~21)
B. 与慈爱之神相交的凭据(3 章下:4 章)
1. 识别邪灵(4:1~6)
2. 彰显主爱(4:7~21)
三、神是生命( 5 章)──在生命中行
A. 与永生之神相交的条件(5 章上)
1. 信爱行(5:1)
2. 胜过世界(5:4~5)
3. 父神为祂儿子作的三大见证(5:6:12)
4. 不疑永生(5:10~12)
B. 与永生神相交的凭据(5 章下)
1. 永远的生命(5:13)
2. 祷告蒙垂听(5:14~17)
3. 必胜过罪(5:18~20)
4. 是属于神(5:19:21)
5. 结论:远避偶像(5:21)
本书特征
1. 本书是一卷论及「爱」的书信,「爱」字出现超过 51 次之多,包括「爱的源头」、「爱的显明」、「爱的相待」等。
2. 文体结构简单,语词陈述率直,作者语重心长,谆谆劝诲信徒们:
与神相交(1:3),有喜乐(1:4),不犯罪(2:1),不被引诱(2:26),爱神爱人(3:16),并且知道有永生确据(5:13)。
3. 作者善用「对比式」的词句表达真理,他提到 7 个对比:
(1)光明与黑暗(1:5:2:11)
(2)天父与世界(2:12:17)
(3)真理与虚谎(2:18:28)
(4)行义与犯罪(2:29:3:24)
(5)真理的灵与谬妄的灵(4:1:6)
(6)真爱与假爱(4:7:21)
(7)从神生的与从人生的(5:1:21)
4. 本书钥字有「爱」(51 次)、「真理」(13 次)、「知道」(30 次)、「相交」(4 次) 等。
历史背景
使徒约翰(意「神的恩典」),父亲是西庇太,家境良好;母亲撒罗米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妹妹,故约翰是耶稣的亲表弟。母亲与其他妇女曾以财物资助耶稣的布道工作(可 15:40:41;路 8:3)。
自使徒行传 8 章后,约翰便未在使徒行传中出现。在加拉太书 2 章 9 节中,他被誉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。教会历史记载,约翰在耶路撒冷直至耶稣母亲马利亚逝世后,搬至以弗所,在那里牧养教会,并四处传道。
约翰、雅各、彼得是十二门徒中最近耶稣的三位, 从福音书中清楚看到,约翰欠缺宽容,没有耐心,脾气暴躁,有野心,好胜;耶稣给约翰和他兄弟雅各取了绰号,叫做「雷子」。 但约翰年事愈高,生命就变得愈成熟。在基督里成长,又在圣灵掌管下,他原来的脾气变可爱了。后来,约翰常被称为「爱的使徒」,他特别强调基督对教会的爱,基督徒对基督的爱,以及基督徒彼此之间的爱;爱成为约翰著作的中心主题。这爱也成为真实基督徒的标记。
约翰比其他使徒活得久,他的影响也深入初期教会,甚至到后使徒时期。约翰名符其实地成为「雷子」,因他发出「如雷」的宣告。大约在主后98年,约翰在以弗所结束他在世的日子,活了一百岁以上。他老年讲道时,必须有人把他扶上讲坛。他经常教训人:「小子们哪! 你们要彼此相爱。」有人问他为什么总是说这句话,他回答说:「因为这是主的命令;而且,单单做到这点,就够了。」
写书动机
约翰壹书的作者是以长老的身份写此信。约翰写作时,年纪一定很大,至少有90 岁了;他自称长老。由书中可见,他与读者相当认识,多次称读者为「小子」。约翰当时在以弗所牧养并且负责整个亚西亚地区的众教会,教会中以外邦信徒为主。他写此书的时日,约在主后 80 年。那时,信徒的爱心失去真挚热切的表现(3:18),贪爱世界的心似乎更强了(2:15:16);口头上虽说爱弟兄,看见弟兄物质穷乏,却塞住怜恤的心(3:17)。再加上, 教会中的假师傅开始活跃,他们不接受耶稣的神性,也不接受耶稣是神道成肉身(4:1—3,2:22:23,5:5:6)。因此,读者深受「诺斯底主义」这个异端的影响。身为成熟的使徒,约翰对真理与仁爱之间有完全的平衡,并积极为主作见证。
所谓「诺斯底主义」实质上是一种「宗教哲学」,基本思想有两主流:
1.以智慧为首:以知识代替信心为得救的条件,抬举智慧,视它为一切「救赎」的能力,远超「信」的重要;他们认为有了「智慧」便可解脱世上一切的桎梏,因此高举「智慧」,轻视「福音」,以为福音太单纯,如世上的小学(参歌罗西书)。
2.以物质为恶:此为他们的「宇宙二元观」,认为物质皆恶,故此反对基督的「道成肉身论」,认为耶稣在世的生活为一幻影(称为「幻影说」),或认为神的灵在耶稣受浸时降临在祂身上,上十架时便离开祂。
约翰有鉴于此,故写下此书,主要目的在于劝勉信徒,在与神相交的事上要坚守不移,并揭露异端的面目,使人防备。
摘要
如约翰所写的福音书般,专论「神的儿子」;约翰福音论神儿子在世上的工作, 约翰壹书则论神儿子在信徒心中的工作。
约翰壹书全书的中心环绕在神的三大性情:祂是世上的光,是慈爱的主,是生命的王;信徒要与祂亲密相交。
一、引言:相交的源头:生命之道(1:1~4)
A. 启语见证(1:1~2)
本书一开头的序言,颇像约 1:1〜5。这里提醒读者,基督的永存性,和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实。作者下笔时,开宗明义地见证:
1. 这生命之道是从起初原有的(1:1)
2. 生命之道与神合一(1:1)
3. 生命之道在历史中彰显(1:2)
4. 生命之道是永远的(1:2)
B. 主题介绍(1:3~4)
1. 生命之道被传开(1:3)
2. 生命之道的效果(1:3~4)
约翰简述全书的主旨,就是把曾看见、曾听见的传给信徒,使信徒能与父及祂的儿子「相交」。「相交」(Koinonian)又可译「团契」、联合,在不同经文同字译作:「伙伴」、「交接」、「一同」领受(彼前 4:13)、「一同」有分(腓 3:10)、「一同」有分(腓 3:10)、相交成一体(林前 1:9)、「交通」(腓 2:1)等。
信徒喜乐的源头,乃在于与生命之神的相交,和与信徒彼此的相交。离开了生命之主,就无法有真喜乐。
信徒的生命若与神并祂儿子耶稣基督(生命之道)相交,就不犯罪。如此,在生活中才能与人相交,才会有丰盛喜乐的生命。
二、神是光(1:5~2:29)
约翰先在 1:5-10 重述福音的要旨,告诫信徒要行在真理的光明中。既然神就是光(圣洁、义),信徒也当行在光明(义)中,而不是行在黑暗(罪、不义)里。
基督徒若活在罪(黑暗)中,就不可能与神相交;这有如在谎话中。但若说信徒不能或不会犯罪,那也是说谎的。信徒不可随意犯罪,但他们也非全无过犯的人。信徒当然还会犯罪,只是他们应该认罪,好得着赦免。基督的宝血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免,并要不断洗净他们的罪。然而,「不犯罪」是基督徒的必须。
A. 与光明之神相交的条件:当行在光中(1:5~2:2)
1. 行在光中(1:5~7)――勿活在黑暗里
约翰宣告神就是光,在祂里面毫无黑暗。光代表公义、 荣耀、圣洁、正直、道德;而光明的障碍是黑暗,代表无知、罪恶、败坏。
敌对神的人自夸是与神相交,却仍行在黑暗里(1:6),而真正的信徒却行在光中。
2. 承认己罪(1:8~10)
a.人不能一面犯罪,一面说与神相交,这是自欺欺神,表示在心中没有真理(1:8)。
b. 若信徒肯承认自己的罪,神必定赦免他们(1:9)。
c. 敌对神的人自夸自己没有犯过罪,这是毁谤神(1:10)。
3. 不要犯罪 (2:1:2) ――赦罪之根据
因主已替罪作了挽回祭,成为「中保」(「在旁呼唤者」)。基督能成为信徒的中保,是基于两个原因:
a. 祂是「义者」(2:1):表示基督无可指摘的生命,如此祂的「中保之话」才有效力。
b. 祂是「挽回祭」(意「遮盖」、「息怒」、「赎去」、「满足」、「停息愤怒」之意;2:2),表示神因基督不再计较信徒的罪行。
基督是中保,为人的罪舍命(3:16),洗净人的罪与不义(1:7、9),人的罪可因此得赦免(1:9,2:12)。基督的代死功效,不但为信徒的罪,也为普天下的罪(2:2),所有信的人都可得赦免。虽然救主的死本身具有无限的价值, 但祂的死却是针对那些相信的人,为他们清偿神公义审判的赎价。
B. 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据(2:3~29)
与神相交必有外显的表现,以下是与神相交的 5 个凭据:
1. 遵守主道(2:3~6)行在主旨中
与神相交的人必须遵守主的道,守主道就表示认识神、爱神、与神同住。约翰说,信徒对神真实的爱「是完全的」,意思是指得救的工作已经完成。因此,信徒虽然仍会犯罪,但只要认罪悔改,基督的宝血必能洗净他们的罪。
「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」(2:6) 这里的「在」(或「住在」)等同于「认识」祂(3、4 节)、「爱」祂(5 节)。作基督徒,本质上是与神在基督里有一份个人的关系,认识祂,爱祂,住在祂里面,就像枝子连在葡萄树上。「住」这个动词,意思是「停留」、「待在某处」。要能如此,信徒必须持续爱神爱人, 奉行圣经教导,顺从圣灵的引导,矢志遵守起初所领受的真理(参4:12~13、15~16;约贰2、9)。若能这样「住在主里面」,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, 一定会将习惯性的犯罪模式排除。
2. 爱他弟兄(2:7~11)
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另一表现,就是爱人,这是新命令,但也是他们听过的。这命令本身虽然不新,却有「新」的意义:
a.「新」是因为植根于主耶稣对世人的爱;
b.「新」是因为有圣灵居住在信徒心中,驱动信徒彼此相爱;
c.「新」是因为力量的来源不同。
爱是一种生活方式,爱弟兄的才是「光明」的人。
3. 认清身份(2:12~14)
作者在此把所有的信徒都放在一个大家庭内,因为:
a. 得救的保证( 2:12)
徒约翰在圣灵的感动下写下这段经文,是要安慰他的读者,也让他们确知自己是神的真儿女。显然,这封信的读者,不是所有人的灵命都处于同样成熟的景况,有些是属灵婴孩,有些已经长大成熟。约翰在这段言之凿凿的文字里,先写下一段概括的保证:「小子们哪,我写信给你们」,
在此,「小子」这个字(teknia),意思是「生下的孩子」。「孩子」这字在新约圣经中,常被用来描述信徒,说他们是神的「孩子」。约翰藉此提醒读者,神将赦免赐给信徒,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功劳或他们配得,而是借着主名的缘故。神因为祂乐意借着彰显祂丰盛无比的恩典、慈悲、权能, 来荣耀祂自己的名。信徒领受了赦罪的礼物,自然都会赞美、尊崇神,直到永远。
b.对灵命不同的人给予劝勉(2:13:14)
接着,约翰再针对灵命不同阶段的人—─小子、少年、父老,分别给予劝勉。只不过当他们还在地上时,会有不同阶段的成长,表现出不同的特征。
(1).年长的(喻属灵成熟者),因他们认识神。
信徒灵命成长的第三阶段,是认识那起初原有的(神),就是真理的源头。 信徒认识真理之后,不单在悟性上明白教义,也会逐渐成为属灵父老,他们因为深入地默想神的性情,以致对祂产生深切的认识、亲密的情谊、虔诚的敬拜。最成熟的圣徒看重与永生神(就是「起初原有」的那一位)的关系,他们与神的关系愈加显得完整而丰满,因为是完全根据全备的圣经教义,如同有锚紧紧地维系住。
(2).少年人,因他们刚强,神的道常存在他们心里。
属灵少年人的标志,是对圣经真理有清楚的认识。他们已经不再单单留意自己的感受,而是对真理有成熟稳健的热爱,也有宣讲真理、捍卫真理的渴望,拥有植根于圣经的世界观、大体成形的神学理念。
由于神的道常存在这些少年人心里,他们在信仰的教义真理上是刚强的,因此能胜了那恶者;透过对圣经的了解与装备,可以站立得稳, 抵挡撒但瞒哄人的诡计。他们既领受了健全教义的装备,就能驳斥错谬、维护真理。
(3).小子们,因他们认识父。
「小子」(原文paidia)这个字与第12 节的「小子」(teknia「孩子」) 不同,是指年幼、仍在父母手下接受指导的孩童。幼稚的属灵孩童是「认识父的」,但就像婴孩对自己的父母一样,只是最基本的认识。属灵婴孩最显著的特征,就是他们只关注自己与神之间所建立的崭新关系,他们对救主救恩的认识所产生的莫大喜乐平安。然而,他们毕竟还是婴孩, 如同肉身的婴孩一般,属灵婴孩的无知令他们很容易软弱,他们的无知幼稚,需要照管和引导。
圣经一再强调,信徒要在灵命成长的进程中向前迈进——从孩童、到少年、到父老。灵命成长,正如身体的成长有赖饮食,灵命的成长也有赖于摄取神的真理,并且相信、实践祂的话。彼得在彼前2:2 也吩咐读他信的人,要「爱慕那纯净的灵奶,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,叫你们因此渐长,以致得救」。透过将神的道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,借着阅读、研究、背诵、默想圣经真理,在生活中应用出来;靠着圣灵的能力,被改变成神的样式。当信徒不断在成圣的路上成长,他们的目标必须是成为属灵的父老,特征就是与神有亲密的相交密契。
在2章15节提到「不要爱世界」,圣经中对「世界」(Kosmos)一字的用法有三― 物质世界(徒17:24)、 世人(约3:16)、恶者的世界 (约一5:19;约12:31,15:19)。
(a)肉体的情欲、所有堕落人性的一切欲望,由人心里发出。
(b)眼目的情欲、外来的引诱,使人产生内在的情欲。
(c)今生的骄傲、想比别人好,想拥有更多荣耀、智慧、富有、能力、权势,让自己更高、更大,以自我为中心。
凡你最爱之物,会把你整个人吸引过去。世界与神对立,而世界与世界的情欲都会过去。
4. 防备敌基督(2:18~23):论说谎者
使徒约翰提醒读者,要小心那些抵挡神、混淆真理的人,他们称为「敌基督」。「敌基督」就是抵挡基督,代替基督,假装是基督的人;他们有时是抵挡基督,有时是假装基督。
「敌基督」是「末时」的特质。2:18的「末时」一字,表示时间的逼近; 主再来的日子,已迫在眉睫了。末时「那敌基督的」要来,只是甚多「敌基督」已出来了,正如在约翰时代已出现好些「敌基督」(指假先知、假师傅)。
当时的假基督可从3个特征来辨别:
a.不能承受持久的考验(不相交)
背弃起初的信仰,指自己是主的门徒,却不是主的真门徒(2:19)。
b.不能通过真理的考验(否认基督)
说谎否认耶稣是神的儿子,否认耶稣是基督;他们没有真理(2:21:22)。
c.他们的目的是引诱人离开真理(2:26)
至于约翰此处所指的「敌基督」是谁?他并没有明说,但读者显然曾经听说过。此字有冠词,是指末世的一个特别人物,他是假基督,也是敌对真基督的。
但信徒接受真信仰,因有圣灵的恩膏,在凡事上教训你们,可以知道真理(2:20、27)。信徒从那圣者(指耶稣)领受「恩膏」(指圣灵)。
当时的假师傅传一种道理,是只有他们才能明白的真理。但约翰告诉信徒有一种恩膏,乃真理之圣灵,会教导信徒属灵的真理,可知「这一切的事」,能分辨真的教训与假师傅错谬的教训。
当约翰写约翰壹书时,他所牧养的以弗所教会出现了一些异端,其中最有名的异端叫「诺斯底主义」。
所谓「诺斯底主义」实质上为一种「宗教哲学」,基本思想以智慧为首:以知识代替信心为得救的条件,抬举智慧,视它为一切「救赎」的能力,远超「信」的重要;认为有了「智慧」便可解脱世上一切的桎梏。因此,他们高举「智慧」,轻视「福音」,以为福音太单纯,如世上的小学(参歌罗西书)。
他们是敌基督,反对神。那些诺斯底主义的人混入教会,成为教会中的假师傅, 蒙蔽真理,叫信徒对真理模糊不清,无所适从。所以在约壹2:18:19 提到那些敌基督已经出现了。他们在信徒中间,却不是属基督的。诺斯底主义说他们有神圣的恩膏,自称有属灵的真正经验,这种经验是一种神秘及神圣的知识,所以他们呼吁基督徒要听从他们的教导。但是约翰劝戒信徒,千万不要去跟从这些假师傅,更不用惧怕他们,因为「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,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」(约壹2:20)。「那
圣者」是指主耶稣基督,「恩膏」是指圣灵。主已经给了我们恩膏,就是圣灵的指引和教导。当我们顺服圣灵,就会知道我们所作的是圣灵的启示和引导。
5. 当住在主里―勿忘主的教训及将来之盼望(2:24~29)
在论到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证时,约翰提醒读者勿忘主的教训,这教训从起初已存在他们心里,使他们得永生。
「存在」、「住在」的动词,原文是指「持续待在一个地方」。人若持守那起初所听见的,表示他们从起初所听见的道「住在」他们里面,他们也必住在子里面、住在父里面。而持守忠心的人,最终的奖赏就是永生。
2章27节,约翰说信徒从主「领受了」(过去式动词)恩膏(即圣灵),常存在心里,故此不用别人教训,自有圣灵在凡事上教训他们。这非说人不可以教导他人,神在教会也设立了教师的恩赐(弗4:11),神拣选有教导恩赐的人向人施教。此处是缘于背景,因有好些敌基督已经出来,自称他们才是基督,或只有他们所说的是关乎弥赛亚的真理(2:18)。但圣灵可叫人想起主的教训来(约14:26);圣灵是为主作见证的(约15:26,16:12~15),所以圣灵所教训的,常住在主里面(2:27下),不用假先知的参与。 约翰此处的重点在于,信徒绝不能倚赖人的智慧,或以人为中心的哲学(参林前1:18~2:9;西2:8),而是要倚赖神话语的教导—─透过有恩赐的教师,以及圣灵的光照启示。
接着,约翰又劝告读者,要他们小心假师傅的教训,因凡行公义的皆是神生的。基督徒要不断地坚持信仰,要「住在主里面」(即与主保持恒常性的联系), 期待主的再来。祂是公义的,我们也要行在公义中,这样,在主「显现时」才能坦然无惧,不至于惭愧,不惧怕主再来时带着公义审判他们了。
三、神是爱(3:1~4:21)——在爱中行
约翰在第三章继续讨论「爱」这个话题;爱,不仅是我们认识神的证明,也是神差祂儿子来为我们的罪受死的原动力。基督徒知道神赐给他们是何等的慈爱,因为他们得称为神的儿女。神真正的儿女不会习以为常地犯罪,而是行在义中。那些不行义事、不爱弟兄的,就不是神真正的儿女。
A. 与慈爱之神相交的条件(3:1~24)
1. 公义的要求(3:1~10)
a. 认识我们是神的儿女(3:1~2)―主再来有盼望
蒙神生的人是蒙了神的恩典;因爱人之故,慈爱的神将凡信祂的人称为神的儿女。
约翰说信徒现在是神的儿女,意谓这身份与地位是荣耀的;至于将来的荣耀如何?还未显明。可是在主「显现时」,信徒的荣耀必像主一般, 因为在那时便得见「他的真体」。
基督再来的显现是使人得洁净的盼望,因此要追求,洁净自己。
b.神的儿女不活在罪中(3:3~10)―要洁净
(1)洁净自己显出盼望:所以凡有这盼望的,就当洁净自己(现在式动词,不停地洁净),正如主是「洁净的」(祂是信徒生命永远追求的模样)。
(2)基督徒与罪不容:神的儿女不犯罪(3:4, 10)
什么是罪?违背律法就是罪。不行律法就是不照神所规定,做神所禁止的。
(3)基督的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:不要犯罪,像主不犯罪一样,因认识主的就不犯罪。
(4)神的儿女要行义:也不要受人诱惑,而行出不义的事。因犯罪乃属魔鬼的行为,属神的就不犯罪,因此就显出他的归属了。
「魔鬼」一词在本书中出现4次,而魔鬼的另一个名词「恶者」则有5 次之多。在约壹3:8中,作者指出「魔鬼」从起初就犯罪(指在伊甸园引诱亚当、夏娃犯罪,使世人陷在罪里),魔鬼乃罪的来源,所以犯罪的人是属魔鬼的。
而耶稣基督降世(「显现出来」), 为要「除灭」( 意「废掉」) 他的作为。
魔鬼所做的尽都是恶,故被称为「那恶者」( 2:13、14),全世界都「伏在」(「卧在」)他的手下( 5:19)。他的能力强大,但总不比在信徒心中的神大(4: 4)。可是他能操纵不属他的人, 做出伤天害理的事, 如使该隐杀了弟弟(3:12)。真正得救的人必不「常犯罪」(现在式动词,指习惯式) 因他会致力保守自己不随便犯罪(3:9)。
c. 神的儿女的回应(3:9〜10):
在3章9节记着,神儿女对罪的回应是:「他也不能犯罪」,非指信主以后人就不犯罪。在此「犯罪」一字是现在进行式,指习惯性、继续性地犯罪。「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」意指不会习惯性地犯罪,即不会常常犯罪、活在罪中。爱是神儿女的标志(3:10)。
2.爱的要求(3:11~24)
a. 彼此相爱(3:11~21)
撒但的儿女有恨(3:11:12),如:该隐杀了他的兄弟。该隐是整个破碎世界的样式。但神的儿女却活在爱中 (3:13:18)。爱是什么?
(1). 爱是永生, 新生命的试金石 (3:14:15)。
(2). 爱是由基督的牺牲而来,成为我们爱动机、能力和标准 (3:16)。
(3). 爱是实际非假意(3:17:18)。
「爱」将信徒与其他人分别出来。圣经所说的爱是无私、舍己的;这种爱,会追求别人的益处。约翰在此所说的「爱」不是那种纯粹感性上的情感,而是一种深切的关怀和委身(交托)的承诺;这种爱表明在我们的行为上,就是为别人而付出代价的行为,就像基督爱罪人,为罪人舍命一样。爱是福音的核心。有没有爱,不看我们怎么说,而看我们怎么行。我们若像基督爱我们那样彼此相爱,便能证明自己确是神的儿女。
神圣之爱使我们在神面前有确据。若良心不责备,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,因神知晓一切事( 3:19:21)。
b.遵守主命(3:22~24)
爱所结的果子,是人有确信的把握,如此也知道神住在他心内。爱神的人必乐意遵守主命,行祂所喜悦的事,坦然无惧地祷告。因信神儿子的名,自然会顺从神的命令(3:23)。
这里「信」的原文是动词不定过去式,指信徒过去信主的那一刻。这个「信」会产生恒久的果效,在信徒有生之年都不会间断;而这个「信」的对象,是耶稣基督的名。祂的名,代表祂的一切所是(包括祂是主和救主)。信是体会圣灵内住的实际。
B. 与慈爱之神相交的凭据(4:1~4:21)
1. 识别邪灵(4:1~6)―怎样分辨敌基督
在结束对爱的讨论之前,约翰在 4:1-6 再一次讲到分辨真理和谬误的能力。人若真有神的灵住在里面,就会承认基督确是从神成了肉身而来的;否认基督是全神或全人的,皆为谬误。住在信徒里的圣灵可证明真理。
上文3:24提到遵守主命的,便知道圣灵住在他心内。作者提到真灵,便立即指出假师傅所传的邪灵,要读者们小心谨慎,不可尽信一切的灵,总要识别试验。
查验的内容包括:
a. 是否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:
问题的关键就是认耶稣基督的身份。凡认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的,便是属真灵的,否则就是谬妄的灵(4:2:3)。
很明显的,约翰的对立者,是幻影派的智慧主义。当时的异端以物质为恶,提出基督不是真正的人,只不过有人的外表而已;此反对基督的「道成肉身论」,认为耶稣在世的生活为一幻影(称为「幻影说」),或认为神的灵在耶稣的浸礼时降临在祂身上,但在被钉十字架时离开祂。
可是约翰明确地说,他所传的基督是听得到、看得见及摸得着的(约壹一 1 )。他说,任何不认父及子的都是敌基督的(二 22),他又宣称「凡灵不认耶稣(他的道成肉身),就不是出于上帝。」(约壹四 2、3)
b.能够胜过错误教训的能力,是因圣灵在你里面:
「小子们哪,你们是属神的,并且胜了他们;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。」(4:4)
c.是否信奉神圣之道(4:5:6):
他们是属世界的,而我们是属神的。认识神的,就听从我们;不属神的, 就不听从我们。从此,我们就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。
使徒约翰是主的见证人,使徒们在历史中承先启后地为主发言及作见证。福音的真理也是透过使徒们传出的,人们乃是从他们得到真理的确据。
3. 彰显主爱(4:7~21):爱的验证(补充 3:10 下~24)
在2:7~11,约翰指出爱是真实相交的证据;然后在3:10下~17,约翰提到爱,证明信徒已经成为神的儿女。到4:7~21,他第三次论及爱,再反复阐述救恩在道德方面、神学方面应该会有的证据,而且每一次都呈现给读者更深、更广的视野:
a. 爱是神本性的一部份, 从神生的显出爱(4:7~8)。
b. 神的爱是源头, 也是榜样;基督的到来正是神爱最显著的彰显(4:9:12)。耶稣基督是是神的独生子,成了肉身来到世上;道成肉身正是神的圣爱最重要的表征。这爱是至高的,又是主动寻求人的,过去如此,现在也是。不是我们爱神,乃是神爱我们,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;挽回祭是指用赎罪祭遮盖罪。约翰写道,在此,就是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,使我们借着祂得生。神完全的爱就向信徒们「显明了」。
神借着独生子向人显出祂的爱,故此,信徒也要借着彼此相爱显出神的爱。
c. 爱和真理相连(4:13,21):神的内住使真理与爱相连。
d. 爱是末世的把握(4:17~18):完全的爱使我们可以在主面前坦然无惧,因为「爱」是信徒归属神的明证。
e. 神的爱先于我们的爱,也是我们爱的原因(4:19:21)。
四、神是生命(5:1~21)
约壹 5:1-21 总结「我们所知道的」。约翰由爱的表记,转到确知自己已经得救,并且是神的儿女。
得救的确据(肯定知道自己是已得救的),乃是来自:信耶稣是从神而来的弥赛亚,遵守神的诫命,凭信心胜过世界,圣灵在我们心里的见证,明白永生就是基督的生命(「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永生」)。
A. 与永生神相交的条件(5:1~3):信心与得胜
1. 信爱行(5:1)
a.信心接受(5:1 上)
信是与永生神相交的基本条件,因信神而得生命(永生)。这里的重点是:持续的信心,是重生的结果。基督徒持守信心是一个证据,证明他们已经重生。信神儿子的便有神的生命(5:1、12);不信子的,便将神当作说谎的,因为他不信神为子所作的见证(5:10)。
b.爱神爱人(5:1 下~2 上)
除「信」外,与永生神相交者也须有「爱」。我们不可能信基督,而不爱父神和祂儿女;爱是信的外显表征。
c.遵行主道(5:2下~3)
「行」就是实现「信」与「爱」;凡信神、爱神的人都必遵守神的诫命。遵行主的道,就是信与爱的证据。
2. 胜过世界(5:4~5)
信徒靠着信基督胜过世界,因为知道自己有生命之道(永生)。
3. 父神为祂儿子作的三大见证(5:6:12)
约壹5:5刚介绍耶稣是神的儿子,接着便指出耶稣是神儿子的三大证据:水、血、圣灵(5:6~8)。
「水」代表耶稣的水礼,因在那时,耶稣便正式承担为弥赛亚救主的使命:天上父神的宣告、圣灵的降下,都证实耶稣是世人的救主。
「血」代表十架,表示耶稣为弥赛亚救主的工作已经完成。
「圣灵」是真理的灵,先于耶稣在地上时证实,并给与祂能力完成使命; 在耶稣回返天家后,住在信徒心中,继续作工(约14:16~17,16:13)。
真理的灵为耶稣是弥赛亚作见证。弥赛亚在地上整个工作的过程以「水和血」为代表,圣灵将这真理印证在信徒心中,使他们领受、承认、相信,并获得永生。这三大见证「都归于一」(意「为一个目的」),就是为耶稣作见证,使人人获得永生(5:9~12;约20:31)。
否认这借着水、血和圣灵见证基督的,就是敌对者。
4. 不疑永生(5:10~12)
信神见证的回应:神既有确定的见证,信者便不会怀疑永生。
B. 与永生神相交的凭据(5:13~21)
约翰接着提到,信徒与永生神相交有四个确据,一个结论:
1. 永远的生命(5:13)
信徒的确据之一,乃是知道自己有永生,这也是作者写作本书之目的。
2. 祷告蒙垂听(5:14~17)
信徒的另一确据,是确知自己的祷告必蒙垂听。有永生的人必照永生神的旨意求,包括为自己求,也为犯罪的弟兄代求。但在代求方面,作者提到有两种不同的罪:「至于死的」与「不至于死的」(5:16),并说要为「不至于死的罪」代求,但不当为「至于死的罪」代求。
究竟我们要如何分辨「至于死」与「不至于死」的罪?约翰和读者显然都知道什么叫做「至于死的罪」,因此他在此并没有解释这罪是什么。我们只能推论有两种可能:
第一,这里所谈的可能是指非基督徒的罪,这罪领人走向永死。这「至于死的罪」,似乎是指一种状态,而不是指一件特殊的罪行,指的就是人拒绝耶稣基督到底。正如,有些人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,却说那是出于撒但的能力(太12:31~32)。这样彻底的悖逆是无法赦免的,如同耶稣所宣称的:「所以我告诉你们: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,惟独亵渎圣灵,总不得赦免。凡说话干犯人子的,还可得赦免;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,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。」(太12:31~32)
约翰指的是不信的人,这样的观点有一个支持的证据,是希腊文hamartanonta(「正在犯罪」,按字面直译是「若有人看见弟兄正在犯罪」) 这个现在分词; 约翰用这样的时态,来描述不信者习惯犯罪的特征。
约翰并非禁止人为这等人祷告,因为其实不可能知道哪些人是这样。他只是声明,为他们祷告是不会蒙应允的;关于他们的未来,神已经作了最后的定夺。另一个可能是,约翰指的是信徒,就是提醒他们不要一直犯罪到死亡的地步,不要让自己犯罪到没有悔改的机会。根据这种观点,「至于死的罪」是指肉体之死,犯罪至肉体濒临死亡的地步。有些罪会导致肉身提早死亡:例如艾滋病、性病、吸毒、喝酒等;又如林前5:1:5,11:30指坚持、故意犯罪, 会导致信徒早日离世。「不至于死」指还有存留生命的可能,为他所求得「肉体之生命」,得痊愈。
另外,这也可指基督徒的罪严重到一个地步,以致神施以严峻的惩治,取了那人的性命。
以上观点都反映出圣经的真理,因此很难断言约翰所想的是哪一种。
如果回到书信的背景:教会里有诺斯底异端的跟随者或同情者,他们是被异端所蒙蔽。约翰在这封信里,除了千叮万嘱地劝勉信徒在与神相交上,要坚守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也劝他们要为那些被异端迷惑的弟兄祷告。有些弟兄一时迷糊,他们犯的是不至于死的罪,只要他们悔改,神必要赦免他们的罪,将生命赐给他们。至于那些诺斯底异端的顽固分子,约翰说他们犯的是「至于死的罪」,信徒不当会这样的罪祈求。为什么?因为那些诺斯底异端冥顽不灵, 到死还抗拒、亵渎、抵挡圣灵施行救恩。而神是不会听信徒为「至于死的罪」代求的。
3. 必胜过罪(5:18~20)―持定永生
信徒的第三个确据,就是能持定永生。本书最后,约翰勉励信徒不要犯罪, 要倚靠基督,保守自己免受那掌管世界的恶者苦害。
神的儿女必不犯罪(5:18);得永生的也必不犯罪(指习惯性方面),必保守自己不犯罪(参上文3:9,因神的道〔原文作种〕存在他心里),使魔鬼不得逞,能认识真神,享受永生。
信徒不会再落入难以破除的犯罪模式,因为从神生的,必保守自己。这里第二次提到的「从神生的」,是指耶稣基督,神的独生子 。耶稣是好牧人,必保守祂的羊,以致那恶者(撒但)无法害他;他们也不再受制于他,因为已经「脱离黑暗的权势」。
对属神的人,魔鬼不能「害」(意「粘附」,指「缠绕」)他,因他「必保守自己」(5:18)。但他如何能保守自己不致受恶者所害?作者意说,真正得救的人必不「常犯罪」(现在式动词,指习惯式),因他会致力保守自己不随便犯罪(3:9)。
另一方面,全世界(包括世上的政治、经济、教育、娱乐,特别是世界的宗教) 都卧在那恶者手下。这邪恶的世界体制都与神和信徒为敌(约15:18~19)。这世界听令于它的统治者撒但,因为世界完全受撒但所左右,因此信徒必须避免受世界的污染。
4. 是属于神(5:19:21)
信徒还有一项确据,就是知道自己是属于神的。
神的儿女有神的智慧(5:20);基督已使信徒明白真理,有得救的确据,这是从明白并凭信心接受神话语中所启示的真理而来。
基督是真神,也是永生;基督在信徒里面,信徒在基督里面。
5. 结论:远避偶像(5:21)
最后,约翰提出一句警告作为结语:小子们哪,你们要自守,远避偶像! 这似乎是特别针对那些外邦背景的信徒,反映出单单敬拜真神的重要。偶像的危害,在以弗所(约翰应该是在此处写作此信)这地方特别严重,因为当地是崇拜亚底米女神(Artemis)的中心。但危机并不仅限于以弗所。
末句的命令从广义来说,「偶像」是任何被人用来取代神的东西。当日的假教师,把那曲解又不实在、有关神的观念教训人,这便是「偶像」。这样的劝告,随时都合宜,因为这种趋势时时存在,就是人把他对神的观念用来取代神和我们主耶稣基督之父的启示,尤其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。神的儿女总要自守、逃避每一种偶像。虽然我们当代的文化中,崇拜有形偶像的人并不多, 但拜偶像仍然是普遍存在的。只要人把任何事物高举过于神,那就是他内心的偶像。凡是「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」(林后10:5),都必须打碎,单单尊崇基督。
信徒若与光明之神、慈爱之神、永生之神常相交,就不会在神以外去追求、寻求一切代替神之物,或代替神之假道理。信徒相交的秘诀,及是与生命活水源头──我们的主──恒切相连,才能喜乐得胜。在充满不定的黑暗世界里,基督徒拥有荣耀的笃定,是奠基于神圣的启示之上。世界在黑暗中盲目地跌跌撞撞,神的话却是圣徒「脚前的灯」,「路上的光」,因为「诫命是灯,法则是光」(箴6:23)。
全书精髓
约翰一书的重点是爱。许多时候,教会都是先从爱中堕落。我们需要恢复爱,让爱主的心先在圣徒当中显明出来。
约翰一书也被称为新约的「至圣所」,书的中心主题是「相交」。在神的家里,我们与父有美好的关系,亲密的「相交」,同时也与人相交。当神的儿女真实在基督里经历神的爱,就会以这爱对待别人。
约翰强调神的生命、爱、赦免,新约中没有其他人比约翰更为透彻,他真是那位挨近耶稣胸膛的门徒,以最近的距离听到耶稣心跳的声音。在他晚年之际, 写了五卷新约正典,每卷皆是炉火纯青的杰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