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约纵览】_约翰福音
约翰福音综览
张西平牧师 编著
作者:约翰
日期:主后85~90年
地点:以弗所教会(延伸对象是全地之人)
目的:以史实、神迹奇事及教训,证明耶稣是旧约预言之弥赛亚, 是神的儿子(是神),祂是全地的救主,凡信祂的便可得永生(20:31)。
主旨:耶稣是神的儿子
钥节:20章31节「但记这些事,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,是神的儿子,并且叫你们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
简介
使徒约翰是一位博学的传道人,虽然在使徒行传4章13节说:他与彼得是「没有学问的小民」,但「没有学问」原文只是指他们没有受过拉比教育的训练(参约7:15);可是反对约翰的人却「认明」他是跟过耶稣的。「跟过耶稣的」人是直接受业的弟子,尤其是约翰,他是「在主怀里的门徒」,对耶稣有特别的领会。
本书是释明基督为神之论文,比其他福音书之著作为晚,而出发点则建立在历史事实上,不是如诺斯底派以幻想来否定历史中之基督。 本书乃以无可推诿的史实及神迹来引证、表明、诠释耶稣基督之神性,目的是要证明耶稣就是引人到真理和生命的道路,凡相信祂并接受祂的人都将得到永远的生命。
本书特征
1. 约翰福音的文体简单纯朴,用字浅显精练,主题清晰,神学思想深奥,着重耶稣的神性。内容是释明性(interpretative),非像别的福音书多为历史性(historical)。
2. 以 7 个神迹为全书之骨架:约翰借着 7 个神迹建立一个事实,耶稣确是神的儿子,是可信靠的弥赛亚(2:23,20:31)。
(1)使水变酒(2:1~12)
(2)医大臣之子(4:46~54)
(3)医好三十八年之病者(5:2~9)
(4)给五千人吃饱(6:1~14)
(5)耶稣履海(6:16~21)
(6)医好生来瞎眼的(9:1~41)
(7)使拉撒路复活(11:1~44)
3.以「神迹」引出「论谈」
约翰的布局非常奇妙,常以神迹引出一段颇长的论谈
(1) 如在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迹(2:23~24),便引起与尼哥底母论重生的论谈(3:1~15)
(2) 在毕士大池旁的神迹(5:1~15),便引起耶稣为自己的身份自辩的论谈(5:19~47)
(3) 如五饼二鱼的神迹(6:l~14),便引出生命之粮的论谈(6:26~65)
(4) 亦有一些事是先论谈后才有神迹的,如医治生来瞎眼的事件(9: l~14),是由祂宣告祂是「世界之光」的论谈而来(8:12~59)
(5) 在使拉撒路复活事件中,便引出耶稣是复活、是生命的论谈(11:17~44)。
这些论谈有些可以分类为「对话」(4:7~26,7:37~44),但不管论谈的长短或性质,其目的乃是更进一步启示耶稣的身分、位格、工作,使听众能更进一步确信祂(14:10~11)。
4. 全书缺少耶稣比喻,却充满「谈论」, 主要的八个谈论为:
(1)重生之讲论(3:1~36)
(2)活水之讲论(4:1~42)
(3)神子之讲论(5:19~47)
(4)生命之粮之讲论(6:22~66)
(5)活水江河之讲论(7:1~52)
(6)世上之光之讲论(8:12~59)
(7)好牧人之讲论(10:1~42)
(8)楼房之讲论(13~14 章)
5. 本书有 7 个众所熟悉、以「我是」开始的句子︰
耶稣自称「我是」,乃相当于自称为神,因祂是用旧约里神的名字来称呼自己。
(1)生命的粮(6:35)
(2)世界的光(8:12, 9:5)
(3)羊的门(10:7)
(4)好牧人11、14)
(5)复活、生命(11:25)
(6)道路、真理、生命(14:6)
(7)真葡萄树(15:1) 而以上这些「我是」表明,基督乃是神,满足人一切的需要。
6. 着重耶稣在犹太的宣道(其他福音书则着重加利利宣道)。
7. 指出耶稣的个人布道比群众布道为多。但全书只记主在世二十天内的工作, 而第13~18 章(占全书三分之一)只记一天的事。
8. 有关圣灵之讨论在本书比其他福音书更多。
历史背景
约翰(意:神的恩典)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儿子,家居加利利之伯赛大,母亲撒罗米(太廿七16;比较可十五40;十六1),可能是主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妹妹(太廿七56;比较约十九25)。祂早年曾跟随施洗约翰为门徒(1:34~40),后转跟从主耶稣到底,是主最喜爱之门徒。
主复活后,祂在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作美好见证(徒3:1~10,8:14)。在使徒时代,约翰与彼得为主打美好的仗,他最后一次在使徒行传出现,乃是在耶路撒冷举行的首次教会大会(徒5:2)。
主后70 年,耶路撒冷被焚毁后,门徒星散各地,多人搬到以弗所居住。至约翰迁居以弗所后,他负责牧养该区众教会,该地长老必定请他把主耶稣的事迹存录下来。
那里的教会受希腊哲学的影响颇深,又有诺斯底主义假道兴起, 他们反对耶稣是基督道成肉身(约壹4:2),反对耶稣是弥赛亚,并否认基督的神性(约壹二18~27;五20;约贰7~11)。约翰曾亲眼见过主和祂所做的事,并亲耳听过主所讲的真理廿一24;约壹一1~4)。所以约翰特意书写一本「基督论的课本」,不但给当时的教会,也为着后世的信徒,指出耶稣基督不是虚渺的人物,而是旧约所预言之弥赛亚、神的儿子,祂借着神迹奇事证实祂的神性,祂与神是分不开的整体,祂降生人间,是为了叫人认识神是独一的真神,并因认识耶稣是基督及信靠祂而获得永生.
大纲
A、神子的背景(1 上)
1.祂的身份=1:1〜18
2.祂的先锋=1:19〜34
3.祂的门徒=1:35〜51
B、神子的工作(2〜11)
1.在加利利=2:1〜12
2.在犹太=2:13〜3:36
3.在(撒玛利亚)和加利利=4
4.在犹太=5
5.在加利利=6
6.在犹太=7〜11
C、神子的受苦(12〜19)
1.逾越节前=12
2.逾越节晚=13〜17(5 章)
3.被拿受审与十架=18〜19
D、神子的复活(20〜21)
1.复活日=20 上
2.复活后=20 下〜21
摘要
约翰福音不和前三卷归为一类,马太、马可、路加被称为「符类福音」,因为虽然各自强调的重点不同,但是都述及拿撒勒人耶稣一生中的许多事迹。约翰福音的主要内容是谈论,向读者证明耶稣是神道成肉身,是来到世上的永恒之道。
A. 神子的背景(1:1〜34)
1. 祂的身分(1:1〜18)
约翰福音的导引(prologue),是全书的主题及内容简介。在简短十八节经文内,约翰将基督的神性与人性,及世人拒绝或接受祂的态度,用优美精练的文笔表现出来。用这开始的18节的引言,作为全书的中心主旨,然后加以阐释。
犹太人认为「道」代表神的话,「道」(logos)原文的基本意义就是「言语」。「言语」是一个代名词,是「心思意念」的表达。「言语」与「意念」是一致的,人的言语就代表整个人,所以神的言语就代表神的整体。
在旧约中,神以「言语」(debar)创造天地(创1:3;诗33:6;来11:3), 也以「言语」代表祂的心意(如诗119:3、9)。因此,「言语」可代表神的能力或旨意,即代表神本身。
对希腊人而言,「道」是维系万有的「能力」,是充满万有的「理」。
所以「道」对外邦、犹太都代表着统治宇宙,表现神存在的名词,是「万有真源」。
约翰在其福音书的序言里(1:1~18),发出 7 大宣言:
(1) 这道从太初就有(指出道的先存性)
(2) 道与神同在(道的神性地位)
(3) 道就是神(道与神无分彼此)
(4) 道是创造的主宰(道的全能)
(5) 道是生命的源头
(6) 道进入人间,成为人
(7) 道是神的独生子,名叫耶稣
约翰以「道」字形容耶稣的「先存性」、「永存性」、「神性」; 耶稣是生命的主、神的荣光、真理与恩典的化身,人只要面对耶稣, 便如面对神一般。
作者在几方面指出耶稣与神的独特关系:
(1)神的儿子(1:14、18)
「神的儿子」是约翰福音最强调、最喜欢用的称呼,藉此指出耶稣 与神异常亲密的关系。约翰的福音亦以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为目的(20:31),强调耶稣是「儿子」,与神是「父子」关系。
(2) 是父的「独生子」(3:16、18)
「独生」(monogenes)在书中共出现 4 次(1:14、18,3:16、18),意即「独特」(unique),不是「单独」(only)。此字在希伯来书 11 章 l7 节形容以撒,而以撒非亚伯拉罕的独子,故此字乃特别指出以撒独特之处,因为祂是「应许之子」。「独生」这个字乃是指耶稣的独特性。
信心之道(1:12)
1:12凡接待祂的、就是信祂名的人、祂就赐他们权柄、作 神的儿女。
「信」字在约翰福音意思是「进入」,有「投入」之涵义;连在一 起,表示一个委身的决定、投靠的决志。这个委身是有对象的——神(12:44,14:1)、耶稣自己(1:12,2:11,3:16,6:29,9:36,14:1)、耶稣的工作(2:23,5:36,10:38),或是耶稣的话(4:50,5:47)。人必须选择接待祂或拒绝祂。
四福音皆强调信心的重要,但是没有一本福音书在强调「信」的方面胜过约翰福音的「信」,全书中共出现 98 次,在其短短 21章的篇幅内,这是极高的比例。
2. 祂先锋的见证(1:19〜34)
从上文的序言(1:1~18),约翰点出全书的主旨。
神子道成肉身后,祂的工作有先锋为祂推介,预备人心,接受祂为神的儿子。先锋为神子的见证与符类福音有别,在此,称祂为「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」(1 :29)。
神子借着洗礼表示祂认同约翰的信息及世人联合在一起,之后,祂立即展开祂的宣道工作(次日,v.35),门徒们也开始跟从耶稣。
3. 祂的门徒(1:35〜51)
从1:19〜2:11, 这一段事迹约发生于一周内,十分紧凑:
第一日:法利赛人代表团到来询问施洗约翰的身份(1:19~28)
第二日:施洗约翰为基督作见证(1:29~34)
第三日:施洗约翰的两个门徒转从基督(1:35~39)
第四日:安得烈带彼得见基督(1:40~42)
第五日:腓力与拿但业跟随基督(1:43~51)
这些初期门徒之见证证实主耶稣多方面的身份与使命为:祂是神的拉比(1:37~39),教导人如何认识神、接近神、与神产生关系。祂是神的弥赛亚(1:40~42)。祂是以色列的王(1:31、49)。祂是神的儿子(1:49)。祂是往神之路的途径(1:51)。
第六日:无记录
第七日:在迦拿行神迹(2:1~11)
B.神子的工作(1:35〜5:47)
约翰在这个部分,着重耶稣向群众所作的见证。祂用「神迹」这字与符
类福音有别,符类福音多用「奇事」(teras)意思是「奇异的事」;以及「神迹」(dunamis)意思是「大能的事」。而约翰多用「神迹」(semeion)意思是「记号、标记」,此字在约翰福音共享了 17 次,着重神迹背后 所代表的意义而非神迹本身。这些神迹是基督的神性和弥赛亚身分的明证,表明神在基督里的启示(显明)祂自己。人可以由这些记号而了解耶稣基督的所是和所作。
约翰借着七个神迹建立一个事实,都是为了要──
◇证明耶稣是弥赛亚
◇荣耀神
◇使人信耶稣
作者在记神子的宣道工作时,祂的格式似乎先引述神子在加利利的工作,后在犹太的工作,然后交替指出神子的宣道事迹:
1.在加利利(2:1〜12);2.在犹太(2:13〜3 章);3.在(撒玛利亚和)加利利(4章);4.在犹太(5 章);5.在加利利(6 章);6.在犹太(7〜11 章以及 12〜20 章)。
耶稣呼召完初期门徒后,便带着他们从犹太往加利利的迦拿去。(这是拿但业的故乡,参21:2),在那里展开宣教工作。主初期的门徒全是加利利人,所以祂定意住在加利利,与门徒在一起,以便训练他们。
1. 加利利(2:1〜12)
(1) 在迦拿行第一个神迹:以水变酒。
作者选择此轶事,显然与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主旨有关。根据旧约及犹太传统,婚筵是弥赛亚时代的象征(参赛25:6~8;27:2~6;太22:1~4;25:1~13;启19:7~9)。
他们认为当弥赛亚出现时,祂会带给人丰盛的生活,如置身于丰盛的婚筵中。旧约也以筵席为神国的表征,内中酒水充足表示亚伯拉罕之约的应验。所以作者藉这事表征一个簇新时代的临到。
「酒用尽了」在当时是很尴尬的情形,因此耶稣的母亲去向儿子耶稣求助(2: 3)。
马利亚以为这是一个大好机会,给耶稣大大「表现一番」,让众 宾客认识她的儿子是神差派而来的弥赛亚。但耶稣却说:「我的时候 还没有到。」「我的时候」在约翰福音内共出现6次(2:4;7:30;12:23、27;13:1;17:1),书中除了4章21、23节以外,其他的经文全是指向
十架受苦这个时候,每次均指耶稣公开为百姓受苦与代死的时候,亦即耶稣 公开向国家表明祂是神的弥赛亚的时候。意说耶稣表明祂是弥赛亚,是靠祂上十字架才得彰显出来。
「我的时候还没有到」表示公开展示祂是受苦弥赛亚的时候还未到,祂还要将天国介绍给百姓;但现今却是可以彰显解决人困难的时候。马利亚听了不但没有不受尊敬的感觉,反而对儿子表示绝对信任(2:5)。
耶稣回答时,称母亲为「妇人」(gunai),这是对妇人高贵的称呼,是 极有礼貌的称号(太15:28;路13:12;约4:21;8:10;20:13)。
「我与你有什么相干」, 这是犹太人的俚语,大意说:「我的想法与你不同。」「相干」也是指关系而言,意即现在耶稣开始传道作神的工,所以祂与母亲的关系就不同了,那是救主与罪人的关系,非儿子与母亲的关系。
(2)在迦百农(2:12)
2:12 这事以后、耶稣与祂的母亲弟兄和门徒、都下迦百农去.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。
迦百农为神子的宣道大本营,不过作者的重点乃在神子的犹太宣道,因此未故意多加记述。
2. 在犹太(2:13〜3 章)
作者记神子之工作多半在犹太,故此段比上段长,其中有数件重要事迹, 分二地区说明:
(1)在耶路撒冷(2:13〜3:31)
a.洁净圣殿(2:13〜22)
耶稣开始事工不久便洁净圣殿。这是祂首次洁净圣殿,为要确立祂的权柄并说明祂的事工乃圣洁的;这与当时的宗教制度有显著不同,也显出神子和神的关系(父子,v.16)与祂的权能,并首次以殿喻己身。
耶稣共有两次洁净圣殿之经历,本处为首次,而在马太福音 2l:
13 所记的,乃是三年后主再度洁净圣殿。
在殿中出售之祭物,比外面贵十倍以上,因犹太人祭司有批准供物是否合标准之权。祭司查验祭物有无残疾,除加收费用外,对外来的供物诸多挑剔,要人在圣殿中购买,以收取抽成,获利甚丰;并要求人在圣殿中兑换献祭之银钱收取百分之二十五费用,亦分给祭司,难怪耶稣说:「你们使它成为贼窝了!」(太 2l:13)
b.广施神迹(2:23〜25)
按律法的要求,犹太人每年必须参加三个节期:逾越节、五旬节和住棚节。耶稣是遵守律法的人,所以也按时参加;因祂所行的神迹,就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。
c. 与尼哥底母谈道(3:1〜21)
约翰的布局是非常奇妙的,祂常以神迹事件为「导引」,引出一段论谈。在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迹(2:23~24),便引起与尼哥底母论道。
有一人名叫尼哥底母,在夜间特来找祂,为要解决心中的疑问。尼哥底母是法利赛人,坚守摩西的律法也是犹太人的官(属公会的成员,参 7:50), 是以色列人的先生(参 3:10),精通经学,为众人师表。
于是,耶稣对他提到「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见神的国」。「重生」
(genethe anothen)意思是「生」(gennethe)及「上头」(anothen), 意即「从上头来」(3:31,19:11),以示与下头有所区别。这两字表示人若没有「从上头生」,就不能见神的国。「从上头生」乃指靠上头来的能力获得生命,非靠「下头」(指世人)之方法。至于何谓
「上头」之法,下文 5 节才有解释。
第5节提到「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,就不能进神的国。」,这节经文是约翰福音最难解释的经节之一,不少学者解释「水」的意义:
(a)有说指约翰的水礼(可 l:4),象征悔改及洁净。
(b)有说指生命诞生时,母腹里的羊水破裂,胎儿便生出来。
(c)有说「水」是指基督徒的水礼,水礼开始信徒的属灵生命。
(d)有说「水」和「圣灵」两个字是同一个象征。
因为只有一个前置词「ek」,意「出来」(中文译作「从」),「水」字前面没有定冠词,而「圣灵」前面有定冠词,故「和」(kai)字就具备一个「解释性之连接词」的作用,可以译作「就是」,即「水就是圣灵」。这是说水的功用与圣灵的功用相同,两者皆指洁净,正如「水」洁净肉体的污秽,「圣灵」洁净罪的污秽。
最后一个解释似乎配合旧约的预言,因为如以西结书 36 章 25 至
27 节,神将以新灵赐给选民,清洗他们的污秽,弃掉一切偶像,如「水」 洁净肉体的污秽,使他们有洁净的生命。有新生命的人才能进入神的 国,即从圣灵生(v.6),此为相信(vv.12,15)。灵生是自然的,不能靠感官触及,然而可知道其存在 (v.8)。水礼(v.5)即为因相信而得灵生之意。作者边记此事时边受感动,故祂把自己的感动附加在此段谈话之末(3:16〜21),以显出信与不信之后果及不信之因由。
约翰在记载耶稣的事迹时,加插自己的诠释。大部份经学家均主张3章16~21这一段经文「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灭亡,反得永生。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。光来到世间,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不爱光,倒爱黑暗,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。凡作恶的便恨光,并不来就光,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。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, 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。」是作者的诠释。可分为五个重点:
①神的爱与爱的礼物(3:16)
②神子降世的目的(3:17~18)
③世人被定罪的原则(3:19)
④世人被定罪的原因(3:20)
⑤信神者必行真理(3:21)
3. 在撒玛利亚和加利利(4 章)
耶稣此刻虽在犹太地广受众人欢迎,但反对祂的人亦多起来。而祂的先锋施洗约翰此时被关在监牢内,祂的信息在犹太地区自然面临极大的阻挠。因为先锋的遭遇如何,祂的遭遇也会如何,所以祂暂时离开犹太地,回到加利利,特意经过撒玛利亚,在那里显出弥赛亚的恩赐超越种族界限。.
(1)在撒玛利亚(4:1〜42)
耶稣向所有的人作见证,无论是犹太人、撒玛利亚人,还是外邦人。从神子与撒玛利亚妇人谈话的故事,作者指出神子是全人类的主,祂不单是以色列的王(1:49),也是全地的救主(v.42)。祂的恩典不是单给犹太人,也给外邦人(vv.12〜13);祂所受之敬拜不是限于某一地域,而是与诚实的心灵同在(vv.20〜24;参赛 57:15)。 神子的全地性正切合作者的主旨。
在 4:24,耶稣面对撒玛利亚妇人时说,神是灵,所以敬拜祂的要用心灵诚实拜祂。「心灵」和「诚实」的原文是以一个前置词 en(字意「靠、在」),在此 en 不是作连接词的用途,而是一种以下译上的用法(参约 3:5;太 3:11),可以译作「诚实的灵」。耶稣在此处乃是强调,敬拜神不在乎什么地方;而是在乎用真正的心灵去敬拜神, 非以外表礼仪亲近神。
(2)在迦拿医迦百农大臣之子(4:43〜54)
作者记载神子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个神迹,指出神迹是神子的证明,必须用信心才得见神迹;也证明神子的救恩临到外邦人身上。
4.在犹太(5 章)
从第5章起,约翰逐步记述耶稣遭人反对的事迹。这章记一个「安息日事件」, 由此指出犹太人如何反对耶稣的神性(是弥赛亚的凭据)。
作者另一目的,乃是藉此机会正面显出耶稣确是神的基督。
在毕士大池旁的神迹(5:1~15),这是本书第三件神迹,也引起耶稣为自己的身份自辩的论谈(5:19~47)。此段记神子在安息日医治三十八年之病者,整段故事没有信的表现,故作者的目的明显是要显出神子有超越安息日的权柄。
耶稣为己身份自辩(5:19~47)
主逐渐引证祂确实有父的权能,因祂与父是同质的。
(a). 神子的工作(5:19〜23)――指出子所作的,全是父所赐的权柄。耶稣 以神子身份,从父领受托付(v.20)及权能,才能作成这些神迹(v.19b);
(b). 神子的恩惠(5:24〜29 )――神子有父的托付与权柄做祂要作的工, 惟接受祂为神子的(行善的),便接受无穷恩惠,就有永生,不至定罪;但拒绝祂的(行恶的),便要接受定罪的审判,因神把审判的权柄也交给神子了。
(c). 神子的证明 (5:30〜47)――主为了证明祂所说的确实,就提出五个重要的「证人」来,指出祂与神平等:
(d). 耶稣自己的见证(5:31)——本节说子单凭自己的宣称作凭证似
嫌不够有力,这并非说祂不能为自己作证(参 8:14),而是说凡法定的证明(法庭式的证据)必须靠别个证人的证言才得成立。
(e). 父之见证(5:32,37~38)——主指出有另一位替祂作证,这位
是谁?原来祂就是5章37至38节提到的。然而人对父为子所作的见证视而不见。
(f).先锋施洗约翰的见证(5:33~35)——施洗约翰曾为主作
证,祂的见证有神的授权(「不是从人来的」5:34),祂曾是点着的明灯,为真光作证,可是人情愿暂时喜欢祂的光而不爱真光(5:35)。
(g).耶稣工作的见证(5:36~38)——「工作」一字在本书出现27次。主的工作比施洗约翰的见证更大,因施洗约翰只能用口证道, 祂从未行过一件神迹。但主除了述说神的道外(5:38),更用神迹证实祂有父差派的权柄。
(h).圣经的见证(5:39~47)——「神的道」(5:38)是神两种见证之一(另一见证是神迹),这见证是关乎永生之道的,而这道也是犹太人经常查考的。犹太人却不领受这见证,可见他们心中没有神的爱,因为爱神者必爱神之道。他们弃绝人子,不信摩西所写有关弥赛亚之言,因他们太偏重人间的遗传,以致不信摩西所记的弥赛亚正近在眼前,正亲口对他们说话。
安息日事件是神子遭拒的先兆,故祂急速离开,回到加利利。
5.在加利利(6:1〜71)
约翰福音 6 章记载主使五千人吃饱的神迹,约翰的记录与其他福音书的有别,他特别记下这神迹的隔天对生命之粮的讲论;这是约翰选记这神迹之目的, 好作讲论的背景。
这次神迹亦称为记号(sign,6:14 众人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,就说: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。),指出耶稣喂养之能尤胜摩西,因此祂是更应受接待的先知。
按耶稣生平看,约翰以此神迹刻划出主最受欢迎之时期,此后便是所称主受「弃绝时期」。主广受欢迎只是昙花一现。
(1)在加利利某山地(6:1〜14)
此段记本书第四个神迹,神子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。这神迹之目的是指出神子能解决人的生活问题,难怪他们要强迫祂作王(v.15)。
(2)在加利利海上(6:16〜21)
在水面上行走的故事为第五个神迹,显出神子的权能超越自然界方面。
(3)在伯赛大海边(6:22〜40)
(4)在迦百农会堂里(6:41〜59)
如五饼二鱼的神迹(6:l~14),便引出生命之粮的论谈(6:26~65)。耶稣宣称,祂的肉就是生命的粮,要求人吃喝祂的血与肉(6:54~56、63), 难怪犹太人以为人要真的吃人的血与肉,就彼此争论(6:52)。
「吃与喝」本是犹太人惯用的词汇,指将别的对象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份。拉比们将律法称为他们的面包,吃下即代表接受及遵行之意。但耶稣却用自己比作粮食,这是犹太人甚难理解的。耶稣引用这暗喻之目的,对不信者而言(如目前的犹太人)是隐藏性的,叫他们听而不明(参太13:13)。
然而,耶稣也解释吃喝祂的身体(血与肉),就是与主在生命上联合(「常在」的意思),如物质食物般化成身体生命一部份。
「吃与喝」代表「饮食」,也象征「领受」;「血与肉」代表生命,因此吃喝主的肉及血,表示将主的生命领受进来,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,正如吃喝其他食物一般。神子解释吃即把祂吃去,完全的接受,住在祂里面,与祂有交通,有关系(v.56)。
主说:「叫人活的是灵,肉体是无益的」(6:63 上)主耶稣继续劝告聆听祂论生命之粮的人,接受祂的生命,给人生命是圣灵的工作,借着主的话,给人永生(6:63 下),
(5)在迦百农会堂外(6:60〜71)
因上文的话,门徒多有离开神子而去的,连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,也被预言要离祂而去。
6. 在犹太(7〜11 章)
在犹太,当时住棚节到了,遵守神律法的神子便上耶路撒冷去过节,在那里便被犹太人决定性及最后性的弃绝祂(12:10,19)。
(1)在耶路撒冷(7:1〜10:39)
a.第一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(7:1〜52)
约翰福音 7~12 章记载了主生平中为期约六个月的「弃绝时期」(Period of Conflict),再过六个月便是受难周。
作者记载两大节期发生的事迹,一面引证耶稣是神的弥赛亚,一面记述犹太人如何逐步弃绝祂,不相信祂是国家的弥赛亚。这正是本书的主旨,在本段尤为明显。
耶稣离开犹太地(7:1)
这事以后,耶稣在加利利游行,不愿在犹太游行,因为犹太人想要杀祂。
约翰只用一节经文(7:1) 就带过了耶稣在加利利周边 6 个月的工作。
上文所记,主在加利利 的事迹引起不同的反应,有接受的、有抗拒的(参1:5)。那时是主生平中最受欢迎的时候,接受祂的人想拥祂为王。可是主知道他们的信心只放在祂的神迹上,而非在祂的身份位格上,所以耶稣拒绝在当时作他们的王,而往其他地方传道,预备人心。
另一方面,主亦知道有不少人反对祂,特别是耶路撒冷的犹太领袖(5:18), 所以祂故意离开犹太地而在加利利各处传道。
犹太人的住棚节近了,主往南下到耶路撒冷过节。主在过节时的事迹引起了两类反应:接受(7:41)与拒绝(7:1、44;8:40、59)。
这在本部分(7〜11 章)占了大量篇幅。耶稣行神迹越多,犹太领袖对祂的逼迫就越甚。每行一个神迹之后,耶稣都会讲论,当中含有重要的教训。
最后,在耶稣与犹太人的冲突中,耶稣告诉他们,若不信祂是弥赛亚,他们就要死在罪中。不仅如此,除非他们凭信心,而不是凭守律法或个人功绩去追求神的应许,否则,他们就不可算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。
(i)节期之始(7:14〜36)
在这段辩论中,神子再跟犹太人辩论安息日之目的(v.22〜23),而他们却认为祂是被鬼附的(v.20,参 8:48;10:20)。约翰福音亦有其独特的被鬼附之诬告(v.20),故弃绝神子的动态渐入高潮了。这点从百姓的弃绝(v.30)到首领之捉拿(v.32)中清楚易见。
(ii)节期之末(7;37〜52)
节期的末日是大日,是第七日。第七日在节期最后一天,神子高声引旧约预言(参耶 2:13;17:13)用在自己身上(v.38),祂有权能如此行,但后果却引起人的不满与更深的拒绝(v.44〜52)。
(2)第二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(8:1〜11)
犹太人以一个行淫被拿的妇人试探神子对神律法的态度(v.5),这是为着有正式的证据控神子于罪(v.6a),但神子以极巧妙的方法显出祂的怜悯、赦罪与智慧:祂一言不语,弯着腰在地上写字。作者没有说主写了什么字。
「先」(8:7)是指第一位证人,因头块石头是该由见证人扔掷的(申13:9)。但人人都有罪,若指无罪者才能定人罪,那么人间审判制度全该崩溃,无人可以执行摩西律法了。因此,听到的人皆垂头丧气地离开了(8:9),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凭据控告那妇人。
众人走后,「主说: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!从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随即规劝她不要再犯罪,要过一个正常的生活。
(3) 第三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(8:12〜59)
是住棚节最后一天。当众人在殿中高举烛光庆祝时,神子站起来高叫: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(v.12)那气魄是何等激昂,何等雄壮!难怪国家首领会反对祂(v.13)。
约翰福音中,作者在七方面透过耶稣的自称指出耶稣独特的身份, 这七句全以「我是」为自称的宣告。这七大「我是」宣言,分别指出 耶稣是供应的主、光照的主、引进永生的主、呵护的主、赐生命的主、 使生命茂盛(丰盛)的主。此七句再证实耶稣的确是继承父神的工作,
正如祂自己所说:「我父作事直到如今,我也作事。」(5:17).
在 8:12〜59,这冗长的论谈中,神子宣告有关自己 (Self〜disclosure)的数项要点:
(a)从上头来(v.23a);(b)不属这世界(v.23b);(c)得神直接的启示(v.26);
(d)神的儿子(v.36);(e)本于神(v.42);(f)无罪行(v.46);(g)自有永 在(v.58verse)。这些宣称大大激怒那些犹太人,他们弃绝神子便不在话下了,还想要立即用石头把打死祂。
(4)第四次与犹太人辩论(9:1〜41)
本段也承接第7 章的思辩,是耶稣与犹太人的辩论,发生在节期之后的一个安息日(9:14)。
这次辩论的背景乃是神子在安息日医治一个生来眼瞎的人(9:1〜12),这是本书第六个神迹,也是约翰福音记载主在安息日行神迹 的另一件。
耶稣治好一个生来瞎眼的人,使宗教领袖与祂之间的冲突进入白热化阶段。人实在只有两种选择──或接待基督,或弃绝祂。
另一方面作者也借着这故事指出神子的各项身份:(a)世上的光(9:5);(b) 历史的人物(v.11);(c)先知(v.17);(d)从神来的(v.33);(e)神的儿子(v.35);(f)审判之主(v.39)。
(5)第五次与犹太人辩论(10:1〜21)
不知在什么场合或时间里,神子又与国家首领再次冲突。神子用好牧人之比喻(原文是箴言或格言 )指出他们是贼、强盗、雇工;他们的工作是从别处爬进去(神的国),是偷窃、毁坏,撇下羊逃走,不顾念羊;同时也指自己是羊的牧人、羊的门,是好牧人,按名叫自己的羊,在羊前头,带至草地, 叫羊得生命,并且得的更丰盛,为羊舍命。
a. 我是羊的门(10:7)
在旧约,选民是草场的羊(诗 100:3),神常领他们出入羊圈(诗23:2),神是为他们开启恩典之门的神。如今耶稣以羊比作世人,凡听祂声音的羊,便是信祂之人,这些人便能进入羊圈内——即入永生, 而进入羊圈必经之门便是耶稣自己。
b. 我是好牧人(10:11、14)
中东文化常以君王比作牧人,在旧约神学里,神与以色列的关系, 常以牧人与羊的关系作比喻(诗 23:1,80:l;赛 40:11)。有时国家首领也比作牧人(撒下 7:7; 代上 11:2;弥 5:2;太 2:6;启 2:27);恶君、昏君则比作假牧人(耶 23:1~4,25:32~38;亚 1l:8、15;赛 56:9~12)。如今耶稣将自己比作好牧人,表示祂才是选民该接受的「明君」,神的弥赛亚王。
神子用比喻把他们的情况表露出来,因而招惹他们的憎厌,认为祂是被鬼附的而且疯了,所以才说这些狂傲的话,但却有人接待祂(可能仍是半信半疑)。
(6)第六次与犹太人辩论(10:22〜39)
在第六次与犹太人辩论中,作者陆续引证犹太人逐步地弃绝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。本段「修殿节的事迹」(约 10:22~42)是著名与父合一之讲道,作者指出神子是:(a)基督;(b)赐永生者;(c)与神合一;(d)神的儿子。与上文住棚节相隔三个月之久。作者只选记支持其主题的两件史事:一是在修殿节所发生的事(10:22~42);一是在伯大尼所行的神迹(11:1~157),藉此显出耶稣不断给选民机会接受祂是弥赛亚。这是主最后将接受救恩的机会赐予他们。
但这些话犹太人认为是僭妄,故要拿石头打祂,又要捉拿祂,这一切都显明他们不要神子为弥赛亚。
(7)在伯大尼(10:40〜11:53)
a. 受国家百姓信服(10:40〜42)
10:40 应是约但河外比利亚。神子在一片杀害祂的喧嚷声中却得多人信服。作者指出神子受人信服之因乃因为祂的神迹,因神迹在约翰福音中有其特别意义, 是神子的记号。
b. 受国家首领计害(11:1〜53)
在使拉撒路复活事件中,引出耶稣是复活、是生命的论谈(11: 17~44)。
复活的权能就是永生的权能,这权能惟神才有,如今耶稣也拥有, 可见祂与神同等,祂继续赐人生命。这个神迹使很多人信了祂。
另一方面,神子在伯大尼却遭国家首领商议杀害(v.53),其因是神子使拉撒路复活之神迹(第七个)使多人归主(v.45)。
国家领袖听闻此神迹,立即召开公会 (「公会」是罗马政权特准的一个司法团体,其决定就是全国的决定。)拉撒路复活一事,他们认为事态严重,若耶稣在耶路撒冷及附近的事迹如此下去,全国的人都必附从祂,这样便没有人尊重公会了。罗马政府会出面干涉,解除公会,叫他们完全失去自由(地土)。犹太宗教领袖却越发相信,若不除掉耶稣,他们的宗教体系就要完结了。
那年公会的主席是大祭司该亚法(18~36 AD)。在公会议论时,他的意见很简单,只要除灭耶稣一人便可避免全国受罗马铁腕镇压(11:49~50)。于是他们密谋除掉祂。由此可见当时的国家领袖支持把神子处死是合法、合理的。
多年后约翰写福音书时,回想该亚法的主意竟是一句耶稣上十架的预言。该亚法能说预言是因神借用祂的祭司职分。约翰也想不到该亚法的想法竟预言了神在属灵上将全国统一起来,正是「罪将人分散,救恩却使他们归聚一体」。
(8)在以法莲(11:54〜57)
本部分最后回顾到,有很多人信了耶稣;但另一些人,特别是宗教领袖,不顾那许多表明耶稣身分真实性的确凿证据,拒绝了祂。
所以,公会对耶稣的态度是「非除灭不可」。自此耶稣不再公然行在犹太人中间,就离开那里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,到了离耶路撒冷北方十四哩外的一座城,名叫以法莲,就在那里和门徒同住。
神子到耶路撒冷西北之以法莲城稍避犹太人之毒计,另一面在赴十架前多与门徒接近,坚固他们。犹太人弃绝祂已成铁实,他们只等候神子再次出现而下手杀害。
C. 神子的受苦(12〜19 章)
约翰福音由12章开始,作者将读者带进「受难周」内。约翰福言的21章中,有8章篇幅记述主的受苦。这段记载相当长(约12~19 章),耶稣在棕枝主日, 光荣地进入耶路撒冷。
神子骑驴进京是耶稣生平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迹,此次为神子最后一次献给以色列,为他们的王(12:12〜19)。这事迹引进神子受难的星期,称为「受难周」。在符类福音内,主耶稣进京后每天的事迹均有记录,约翰福音则只记受难前一晚的情形,但作者却多记一件符类福音未提及之事,即逾越节前六天在伯大尼,马利亚用贵重的香膏膏抹神子,彷佛要为祂的安葬作准备。
1. 逾越节前(12:1〜50)
(1) 在伯大尼:受人膏抹(12:1〜11)
在伯大尼三姊弟之家,神子接受马利亚用极贵之香膏膏抹,这给在场的人产生二种心情:(a)神子:这牺牲预指一个更大的牺牲(v.7);(b)犹大:这牺牲是一种浪费。
耶稣在伯大尼的出现也吸引二种不同的人:(a)要杀神子(及拉撒路)的犹太人;(b)要见活死人拉撒路(因而受感信主的有好些人)。
(2) 在耶路撒冷:献己为王(12:12〜19)
虽然此段是神子最后献上自己为以色列王,但国家领袖也不接待祂(v.19)。
(3) 在耶路撒冷:受人寻找(12:20〜50)
此段中心乃是神子吸引万人之讲道,这吸引万人的动力是从祂的死而来, 但结果也没有人信从祂(12:37)。
祂来本不是要施行审判,而是要拯救;但弃绝的结果却带来审判。
2. 逾越节晚(13~17章)
全书只记主在世二十天的工作,而第 13~18 章(占全书三分之一)只记一天的事,就是逾越节前晚的事迹(13:1~17:26 私下的工作),是主上十架前那一夜。那夜主只与十二门徒在一起,后来剩下十一个。主向他们倾心吐意,作「临别赠言」。漫长的夜里,甚多事情发生(符类福音有详尽的记载)。主在最后时刻,仍孜孜不倦地教导门徒。
自 13 章起,因为是上十字架前夕,耶稣与门徒谈「家事」, 故永生的信息不是主题;然而耶稣表明祂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并确认信耶稣者得永生。在书的结尾,作者清楚表明祂著书之目的, 乃为叫人因耶稣的名得永生(20:31)。
(1)门徒洗脚:彼此服事(13:1〜20)
据犹太人的风俗,洗脚是家仆的责任,在大门口进行。所以主如此做引起门徒不同的反应。
取了奴仆的形像(参腓 2:7),为门徒逐个(包括犹大在内)洗脚。主这样做,是因门徒在席间争论天国里谁为大(参路 22:24~34),故此主洗脚为门徒设立彼此服事的榜样,如同神子服事他们一般。但轮到彼得时, 彼得不肯让主为奴地服侍祂。耶稣说,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与我无 分了」,彼得听到与主的工作无分,便惊叫「全身手脚都要洗」,要 求全身洗浴一番,使祂与主的工作完全有分(13:9)。
主回答说:「凡洗过澡的人,只要把脚一洗,全身就干净了。」「洗澡」是洗全身,指生命方面的得救,其动词时态是完全式,表示一次足够;「洗脚」是洗身体部分,比喻生活或事奉。
当人信主时,他的罪全被涂抹,全被洗净,如全身经历「洗澡」般(参林前6:9~11;多3:3~7;启1:5);而「洗脚」是进行式, 指一次后仍要继续作,因脚经常走路,易被尘埃泥泞弄污,故要常清洗。这是指生活方面的洁净。信徒的生活常与世界接触,易被世界沾染而犯罪,所以要常求神洁净、赦免(参约1:9)。
耶稣的教训乃是,「凡洗过澡的(喻已得救),除脚以外(喻生活),不需要再洗,因为他的全身是干净的。」
耶稣以洗脚与洗澡代表两种属灵情况,脚也等于服事,要服事主的人要常常洗净,有神的生命,才能事奉神。
主的意思是,既然彼得已是属主的人(全身干净的),故不需全部再洗
(指救恩方面),只要洗脚便行了(指事奉方面,13:10 下)。主还补充: 不是每一门徒都干净得救),暗示有人会出卖祂(13:11)。
(2)楼房论谈(13:31~14:31)
约翰在此着重记载耶稣自知死期不远,便亲自私下教导门徒。这篇道理常被称为阁楼的教训,耶稣显然在预备门徒,希望他们在祂离去之后可以有果效地作工。这些信息既是给他们的,也是给将来一切信祂之人的。
在最后晚餐时,神子留下伟大的楼房论谈(Upper Room Discourse,13:31~14:31 或 13:31~17:6)。
由于他们最后晚餐的地点在一楼房内(俗称「马可楼」),故这段论谈称为「楼房讲论」。这讲论分成二部份:一是13:31〜14:31;第二部份是由15:1 开始至16:33才结束。
楼房讲论特别与信徒的教会生活和事奉有关,其中共有四大宣告。
a. 教训新命令(13:31~35)
首先主吩咐他们要彼此相爱,这是一条新命令,乃是以神的爱爱人
(是这方面「新」,因他们在律法内已有要相爱的命令)。
主知道快要离开他们,于是给他们一条律法的总纲:爱的吩咐。「新的」是指新的了解,因祂以自己为爱的榜样,并给新的能力。如此,「彼此相爱」就成为门徒的特征了。
b. 应许新地方(13:36~14:11)
主先劝告门徒们不要忧愁(14:1 上),接着安慰他们,向他们宣布:祂去(升天)原是为他们在父的住处中预备地方(参来 6:20);主必再来接他们到天家去,叫他们与主永远在一起。
而达到目的地的方式或门径,就是透过主自己,即认识祂是「道路」(指神人间的连系,参 1:51;提前 2:5),是「真理」(因神是真理,故此基督是真理的化身,参 1:14),也是「生命」(因神是生命,参 1:4)。
c. 新的保惠师内住(14:12~26)
主要往父那里去,然后圣灵才降临(参16:7),叫信徒能作更广大的见证(参5:20)。信徒可奉主名祈求(14:13~ 14)根据 14:16 记载,耶稣要求父赐给信徒「另外」一位保惠师。「另外」一字希腊文是 allos,乃是指同类别的「另外」。可见耶稣本来已经是一位保惠师,如今圣灵是以另一个保惠师, 如耶稣般与门徒在一起。主答应赐给他们圣灵,就是另外一位保惠师。
主不撇下他们为孤儿,因为主透过圣灵到他们那里,叫他们能在圣灵里看见主(14:19)。到主再来之日,一切皆豁然贯通了。爱主的人必遵守主命,必蒙父与子所爱,并得见父与子(在圣灵里看见,14:21)。
圣灵称为「保惠师」(14:16、26,15:26,16:7),此词的原文 paraclete 意思是「在旁边呼唤」,有多种意义,如安慰者、中保、帮助者、审判官、辩护律师等。圣灵是信徒的「中保」,意指圣灵是神人间的桥梁、通道,带有为人作合法代表的含义。「保惠师」一词,应该有双重意见:一是神人之间的合法中保;二是神人之间合法的教师。
圣灵的另一个名称为「真理的圣灵」(14:17,15:26,16:13),真理是全书要题之一,如 1 章 17 节「真理是透过耶稣而来」,显明给世人,圣灵又将一切的事「指教」人。
圣灵内住信徒中,旨在帮助信徒对真理有更深切的认识(14:24、26)。顾名思义,圣灵是真理的灵,祂负责「指教」信徒明白真理(16:13),「想起」主所说的话(14:26),并把「将来的事」告诉门徒(16:13),这是有关门徒将来的经历, 包括五旬节教会的成立,教会在风雨中,及真理继续的启示, 包括耶稣时代之后的书信真理,及真理启示的结束——启示录的预言。
d. 新的安慰——留下平安(14:27~31)
主在结束这段「楼房讲论」时,如开始般充满安慰的话语, 以平安叫他们壮胆,以再来叫他们喜乐,并以预告坚立他们的信 念,.以自己顺服天父为证,叫他们(包括世人)知道子如何爱 父(14:30~31 上)。安慰完后,主对他们说:「起来,我们走吧」(14:31 下)。
e. 路上宣言(六大宣告,15:1~16:33)
「楼房讲论」完毕后,他们便出发前往客西马尼园,在路上, 主继续与门徒谈话,内容可分数个重点:
(a)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——结果子(15:1—8)
途中主以葡萄树与枝子来比喻祂与门徒的新关系,那是一个生命联合的关系。在这比喻中,主指出门徒有两类:① 不结果子的——主就剪去(指生命成长方面,非救恩方面);
②结果子的——主就修理干净(借着道),叫果子结得更多。
要常结果子则要常住在主里面,指借着「道」经常与主保持生命连系,否则「不能作什么」,即不能结果子(15:4~6)。因此,牢记及遵守主的话,就是结果子的秘诀了。
结果子有几样效果(15:7下~8):①所求的都得成就;②荣耀神;③证明是主的门徒。
(b)彼此相爱的吩咐(15:9~17)
主耶稣指出祂对门徒的爱,有如父对祂的爱那般坚定不移(15:9上,参13:1),而以这爱作为他们彼此相爱的根基, 并吩咐他们遵行。
信徒彼此相爱会带来五方面的效果:①叫主的喜乐长存人心(15:11上);②叫信徒彼此喜乐(15:11下);③能完成主的命令(15:12);④更显出是主的朋友(15:13~15);
⑤祈求常得神应允(15:16)。所以他们要彼此相爱(15: l7)。
(c)预告世人必憎恨他们(15:18~16:4)
虽然门徒实行彼此相爱,但世人非但不爱他们,而且憎恨他们。他们恨门徒的原因有二:①他们恨主,所以也恨主所爱的;②他们根本不认识神。
主指出世人无故恨祂的理由:①教训——祂曾教训世人信神, 接受祂,离开罪,但他们仍然恨祂,所以罪仍存留;②神迹——祂曾多行神迹奇事,但世人仍然恨祂,一如律法上所言(泛指旧约,参诗35:19,69:4,109:5等)。
指出世人恨恶信徒的两个原因:他们恨恶主的门徒,还以为是事奉神(如保罗,参徒24:14,12:6);他们不认识父与主原为一的关系(16:3),不认识父便不认识主。
(d)解释圣灵的工作(16:5~15)
在上文中,主曾两次预告圣灵降临(14:16,15:26),而 圣灵的工作之一就是在门徒被人恨恶时,叫他们能分辨是非, 不致跌倒。由于圣灵全部的工作还未显露,所以主加以详细 解释。圣灵是神赐给信徒的礼物(14:16、26,15:26,16:7),是世人不认识的(14:17)。祂对世人的职事有三方面(16:8~11):
(i)为罪:有关罪的方面。圣灵主要的工作乃见证基督、荣耀基督;但因为世人不信基督,圣灵便指责他们犯了不信的罪。如保罗所说:「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」(罗 3:23)神的荣耀在耶稣基督里显现出来,所以不信基督就是亏缺了神的荣耀。
(ii)为义:有关义方面。圣灵工作之一,乃显出耶稣是神的义,正如神是义的(17:25);此外,圣灵也指出什么是真正的义。真正的义乃是与神建立并产生正确的关系,这种义是经主耶稣死而复活完成的,也是由相信复活了的基督来的(16:10「我往天父那里去」是指复活及升天,参罗 4:25)。
(iii)为审判:有关审判方面。主十架上的工作审判了魔鬼, 也完成了救恩;圣灵使人自己责备自己。「责备」一词意思是「驳倒」、「斥责」(雅 2:9 译为「犯法」,似乎最合此处原文之意)。圣灵的工作是在人心中,使人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,触犯神的律法,若不悔改转向神,必然永远沉沦。
(e)预告不久便离开他们(16:16~24)
主预告祂不久便要受死、埋葬,门徒不能见祂,但在祂复活后,门徒又得见祂(16:16)。「不得见」与「得见」各指「埋葬」与「复活」;「不多时」则指短暂之时。门徒当时不明白主的意思,就彼此对问。主看出他们的迷惘,于是解释说,祂的死虽叫门徒伤痛,世人喜乐;但主复活后,门徒的愁苦要转为喜乐,如妇人生产的经历,先苦后乐。
主说祂回天家后(「到那日」),门徒便有了圣灵及复活的事实,就不需再追问有关主死的意义,因在那时便会豁然明白了。况且他们有奉主名祈求而必得着的权利,叫他们的喜乐更满足。
(f)宣告最后的胜利(16:25~33)
在上十架前,主说祂用比喻说明祂的旨意。但在上十架后, 就不需用比喻了,因有圣灵的工作。
而今祂上十架的时候到了,门徒将因惧怕而分散(参可 14:27),留下祂独自与父同在;然而主预告在祂离开后,门徒会遭遇苦难,但他们必有平安,不需害怕,因主已胜了世界(16:33)。在十架阴影下,主此言充满安慰和保证,因十架并非主的失败,而是得胜的应许。
(g)大祭司的祈祷(17:1~26)
此时主可能走到圣殿的外院,祂刚才宣告祂「已经胜了世界」(16:33),因此心中异常宁静与顺服地向神祈求,此即日后所称「大祭司的祷告」。
这是主生平最长的祷词:主先为自己祈祷(17:1~5),并为目前的门徒(17:6~19),最后为将来的信徒祈祷(17:20~26)。主一生以祈祷传道为念,此时祂亦以祈祷结束了祂在世最后一次公开的讲论。
(i)为自己祈祷(17:1~5)
主降世时,暂时放下了天上的荣耀,以致祂在地上的一举一动必先征求天父的旨意(参腓 2:5~8)。有了天父的特准, 祂才使用其神性行神迹奇事(参 8:28,12:19)。
(ii)为目前的门徒祈祷(17:6~19)
在 17 章 6 节始,主祈祷之目的转移到门徒身上。祂把门徒的需要带到神那里。祂先将门徒现时的身份与情况,在祈祷中向神申述(17:6~10),然后在三方面为门徒祈求:
①求他们合而为一(17:11~14)
主所指的不单是工作上的合一,更是属灵上的合一,如父与子的合一
②求他们脱离恶者(17:15~16)
主在世时常遭恶者的搅扰,故此祂求神保守门徒脱离魔鬼的侵犯,因他们是属神的,不属世界之王。
③求他们能够成圣(17:17~19)
神的道就是真理,真理叫人有约束,远离罪恶,成为圣洁, 合乎主用,如主合神所用。
(iii)为将来的信徒祈祷(17:20~26)
这是主第三方面的祈求,为将来的信徒(教会)而求。这部份的祈求也分三点:
①求他们合而为一(17:21 上),如父与子的合一般(17:21 中),并以合一为证叫人信神(17:21 下~23 上),也叫人能知道神爱世人(17:23 下)。
②求他们与主同在(17:24)。叫他们能看见主的荣耀,即指将来救赎得完全时,这是被提后见主面的时候(参约壹 3:2),故此这是主为了信徒将来完全的得救,及能进入天国而发出的祈求。
③求他们能分享神爱(17:25~26)。愿父以充满子的爱充 满他们,而主自己也以祂的爱充满他们。中译最后一句在「我」字前加「的」字,即「我的爱也在他们里面」。
从最后晚餐至客西马尼园整段事迹,在本书中所占的篇幅不算短, 这段在帮助信徒认识主方面有极重要的地位。
3. 受审与十架(18~19章)
此两章把神的爱子从被捕、受审、受辱、受钉、被埋的经过,清楚详细地记录下来,流露出神对世人的爱,也暗示罪在圣洁之神面前之可憎。在本段中,主经历心中之挣扎、被人出卖的伤痛、门徒的否认、恶人的唾骂、兵丁的戏弄,及选民的弃绝,最终在十架上经历了惨无人道的痛苦,为的是要完成救赎伟工。愿我们都能触摸到神的心。
作者在本章将读者带进福音书的高潮:主的被卖、被捕、被审、被钉及被埋等主受难的事迹。受难、代死是主降世之目的,主常说的那「时候」终于来临了。
约翰直截了当地叙述了耶稣受难的经过。耶稣被捕、受审、被钉十字架的记载活灵活现,使我们体会到祂遭受逼迫的情形。然而,此处同时也刻画了一个事实──无论是:
◇ 在客西马尼园
◇ 在彼拉多前
◇ 在十字架上
耶稣都在全权掌管,因为是祂自愿将生命交出的。祂救赎的使命完完全全「成了」。
(1)在山园被捉拿(18:1〜11)
耶稣作了大祭司的祷告后,便与门徒离开圣殿,朝东往橄榄山去;他们渡过山坡下的汲沦溪,到了一个他们常去的园子,这园子在符类福音称为「客西马尼园」(意「橄榄园」)。约翰没有记下主在客西马尼园内为「苦杯」与父神的祷告,故在18:2~3 之间有一段间隙,可以插入主那段挣扎的祷告。在山园里,神子被弃的后果初步实现。
(2) 通宵受审(18:12〜19:16)
a. 耶稣的六次受审
约翰福音记载神子被拿后经过六次的审问:
1.耶稣在亚那面前受审(约 18:22~27)
2.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受审(约 18:24〜27;太 26:57~75)
3.耶稣在公会受审(太 27:1;路 22:66~7l;可 15:1)
4.耶稣在彼拉多前受审(约 18:28~38)
5.耶稣在希律安提帕前受审(路 23:6~12)
6.耶稣在彼拉多前受审(太 27:15~26;可 15:6~15;路 23:13~25;约 18:39~19:16)
彼拉多向耶稣查询祂是否为犹太人的王(18:33),耶稣反而问祂的消息从何处而来:是自己的意见,或是听闻而得(18:34)?弦外之音是说,若是彼拉多说的,耶稣便是个政治犯;但祂一点也不像企图颠覆政府的革命份子。若是犹太公会说的,耶稣便是个宗教犯, 应由犹太公会自己处决,这样耶稣根本不必使罗马政府担忧。
彼拉多明白耶稣被带来,是出于犹太人的嫉妒,但亦想知道为何犹太人要置祂于死地(18:35)。耶稣遂解释,祂的确是犹太人的王, 但祂建立国度的方法与地上不同(这里非说耶稣欲建立的国不是属地 的国),祂的国并非靠武力建立的。「不属」(not out of)指不是「来自、出自」世界的力量(18:36,19:1),是属灵的力量(如启 19: 14~15 天上众军的力量)。主耶稣的意思是祂的国是来自(out of)神, 是倚靠神的能力,非人的能力。这一点彼拉多异常清楚,因为祂知道耶稣连一个小兵都没有,何来倾覆政府之力?
彼拉多再问耶稣为王之身份,对此耶稣直认不诿,并谓祂降世也是为此,亦为这真理作见证。「真理」在此段谈话的脉理上,应该指「国度的真理」、「为王的真理」。耶稣这个真理早已遍布在旧约里,如今也是为了见证旧约国度真理的真确而「来到世间」,使人能靠此重生,以便进入神的国度。
在三次的审问时,他们总找不到神子的罪(参 18:23,38;19:4,6,12), 然而无罪就被判为有罪,因祂要担当众人 的罪(参林后 5:21;彼前 2:22), 祂是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(1:29)。
b、时间的难题(19:14)
根据 19 章 14 节,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间,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?此处记载是指中午,但主耶稣是在早上被钉的。马可福音 15 章 25 节:「钉祂在十字架上是『巳初』的时候。」「巳初」就是早上九点钟。
耶稣在前一夜通宵受审,翌日早晨六时定罪,九时被钉,下午三时死亡。故「午正」是错误的翻译,是用犹太历翻译之误。约翰福音19 章 14 的时间——原文是「第六个小时」。第六个钟头,按罗马历是以半夜凌晨开始算起,为早晨六点钟,是罗马的时标,而非犹太的时标。
因为约翰福音主要是写给分散在罗马帝国之信徒的,而非在犹太的信徒, 故以罗马历来计时。
如果这一节有错,其他的地方有没有错误?在约翰福音 4 章 6 节中那个井旁的撒玛利亚妇人来到井旁,「那时约有『午正』」,此「午正」的翻译应是下午「第六个小时」,是妇女傍晚打水的时间,并非「正午」(全本约翰福音的时间都翻译错了)。
再看:约 1 章 39 节中文译「那时约有『申正』」,「申正」为下午四时。但此节原文是「第十个小时」,应为早上十时。约翰福音的时间在和合本译文里应全部修订:
罗马历以早晨零时 12a.m.算起 |
||
1:39 |
the10th hrs. |
早上第 10 个钟头=lOa.m. |
4: 6 |
the 6th hrs. |
下午第 6 个钟头=6p.m. |
19:14 |
the 6th hrs. |
早上第 6 个钟头=6a.m. |
(注:犹太历以早晨 6 点算起)
(3) 被钉十字架(19:17〜29)
神的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;从活人之地被剪除,是因我百姓的罪过;耶和华却定意把祂压伤,使祂受痛苦,以祂为赎罪祭(赛 53:7,8,10)。在十架上,神子向父神说「成了」后,便将灵魂交付神了。「成了」乃是回应 17:4 之宣告,神子在地上的工作完成了。
十架七言(19:26、27、28、30)
(1)「耶稣说:父啊!赦免他们,因为他们所作的,他们不晓得。」(路 23:34)
(2)「耶稣对祂说:我实在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。」(路 23:43)
(3)耶稣「就对祂母亲说:妇人,看你的儿子,又对那门徒说:看你的母亲。」(约 19:26~27)
(4)「耶稣大声喊着说:我的神!我的神!为什么离弃我!」(太 27: 46;可 15:34)
(5)「就说:我渴了。」(约 19:28)
(6)「就说:成了。便低下头,将灵魂交付神了。」(约
19:30)
(7)「耶稣大声喊着说:父啊!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!说了这话,气就断了。」(路 23:46)
(4)被放墓中(19:31〜42)
在四福音中,只有约翰福音细述神子被放的坟墓是一财主的坟墓。作者写神子为神的羔羊,他一定详读以赛亚53 章有关神羔羊的预言,当他看到圣经预言一点一画的应验,丝毫不差时,那惊奇、赞美的感觉骤然从他的心中跃出来!
4. 神子的复活(20:1〜21:25)
约翰福音的结尾主要讲述耶稣复活后在坟墓的显现,祂在三个不同场合向门徒的显现。
耶稣的死不是祂一生的完结,而是另一新工作的开始。耶稣的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(林前 15:l7),若主不复活,祂只能带赎罪之恩给人,不能为人预备更丰盛得胜的恩典,也不能在神的右边坐着为王,将来更不能再回来作全地的弥赛亚王。
耶稣的复活不仅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,也是信徒生活的盼望与动力,为人类阐明生命的真义。此后,「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」 (加2:20)。
复活是耶稣的自称最大的证明; 复活是耶稣的自称最终的证明; 复活是耶稣的自称最广的证明!
(1)主复活的三大意义:
a.证明罪得赦免,人可称义(罗 4:25)。
b.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、神的弥赛亚(约 5:2l、25~26;太 12: 38~40)。
c.证明主必再回,在以色列中作王(亚 11~14)。
(2)主复活的三大应用
a.给门徒胆量事奉神,叫他们知道所事奉的不是一个死去的教主,而是一个活的救主。
b.给门徒信心,肯定耶稣是基督、是神。
c.给门徒盼望,知道这复活了的主必再回来。
(3)主复活显现的四大确据:
神子复活正是「祂是神的儿子」之明证。从这段史实中,看出祂的复活有下面数点确据:
a.坟石挪开(v.1,不是给神子出来,而是给门徒进去看)
b.衣着齐放(v.3〜5)
c.作者(先进到坟墓)的见证(v.8)
d.神子自己(v.11〜18)
(4)主复活显现的四大目的:
复活日晚上,门徒因惧怕自己会像神子般被捉拿杀害,那时又不见了祂的身体,在惧怕的困境中,神子向他们显现。目的有四:
a.证明祂的复活 (v.20)
b.差遣他们传复活的信息(v.21)
c.给他们预尝将来沛降之圣灵(v.22)
d.给他们宣判的权柄(v.23)
(4)显现的四大
主复活那夜,门徒聚集在一起,显然是为了分享有关主复活的事。但他们仍惧怕犹太人,遂将门关了;在惊惧中,主突然向他们显现。在惊愕中,主祝福他们平安;这是安慰之言,主并没有责备他们的小信。
门徒心中恢复喜乐后,主就差遣他们继承祂的工作。在他们「惊魂甫定」后,主作了三件事:
a.主差派他们(20:21 下)——主说「父怎样差遣了我,我也照样差遣你们」,在此,主正式地为他们举行一个简单的差遣礼, 因为祂要回天家去,留下的工作要门徒继承,这是「往普天下去 传福音」的授命仪式。
b.主向他们吹灵气(20:22)——主向他们吹一口灵气(参创2:7 同一动词;结37:9),这是个象征动作,配合下句「你们受圣灵」之言, 叫门徒知道他们必得圣灵的能力,完成主的差遣。
主将圣灵吹入他们身上,这是受差遣礼的一部分,乃是保证圣灵与他们同在,他们的工作是圣灵的工作,圣灵的工作是透过门徒进行的。
此处的受圣灵与徒 2:1~4 的不同,那次是圣灵入住门徒,如「洗礼般」,将信徒归到主身体里,成为主的身体(参林前 12:12~13),那是永久性的长驻在信徒生命里。今是「预尝性」(foretaste),是一项「保证」,使他们在事奉上刚强壮胆起来;也是预告性, 与「差遣的吩咐」有关,为事奉而给予的灵力。
c.主给予他们权柄的宣告(20:23)——他们工作之一就是赦免或留 下人的罪(20:23)。这不是说他们有赦罪的权柄(参可 2:5~7;徒 10:43),而是说他们有宣告世人的罪得到赦免或仍留下之权柄。「赦免」与「留下」均是法庭常用语,有宣告罪状、罪证成立的含义。
如太 16:19、18:18 般,这是受托之权,门徒受耶稣一个权柄(一个宣告之权柄),代替耶稣宣告信的人罪得赦免,每个信徒 也拥有这权利。此外,「赦免」、「留下」两个动词是被动式, 表示人有责任宣告罪判,只有神自己才有权执行。
(6)复活日后(20:26〜21:25)
a. 八日后(20:26〜31)
复活日,多马多疑,故没有亲睹复活主之风采;如今他蒙神子眷顾, 再给机会,信心坚定,日后与各门徒为主打美好的仗。可见主体恤人的多疑软弱,没有把人丢弃不顾,而致徒受主恩。
本段是全书的结束。约翰提到主复活后行了很多其他神迹。「神迹」原文semeia 意「记号」,尤指有关主的神性、工作、能力及满足人需要方面(20:30)。他说他写本书有两个目的,就是以神迹证实耶稣是基督、神的儿子、神的弥赛亚;也证实信神的儿子就可以得生命(20:31,永生)。
「永生」是约翰福音的主题,也是约翰成书之目的(20:31), 此字在本书共出现 17 次。耶稣降世为人,是要叫人得生命(10:10),因为神爱世人,不愿世人灭亡(3:16~17)。然而永生的获得需要靠信(3:16,6:40)、接受(1:12)、遵守神的道(8:51)、与主的生命联合(6:54)。在每章里,作者都提及接受永生之道。
b. 某日(21:1〜25)
在20:31~32作者写本书的「布道宗旨」已经达到了。不过,他还有一个心愿,希望将复活主的使命留给历世的教会,以示凡作主门徒的都要遵守这命令,完成主的使命,叫人因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而得生命。并且指出: 门徒先前接受了主的差遣(参20:21),到如今才清楚主的吩咐是叫他们喂养群羊。
(7)爱的吩咐(21:15~17)
作者从主复活后所行的神迹中,选其一来说明主复活后的权柄, 并且指出门徒先前接受了主的差遣(20:21),到如今才清楚地吩 附是叫他们喂养群羊,也记述彼得将来的事奉。
彼得此时已成了门徒团契的领袖或代言人,于是在早餐后,主特别当众与祂谈话。
主给彼得三个是否爱主的问题(21:15、16、17)。在前二句, 主所用的「爱」字在原文上与第三句的有别。前二句所用的是 agapao 意思是「牺牲的爱」,而彼得每次的回答则用 phileo,指「纯真的爱」。而主在第三句则与彼得的问答同用 phileo 字。
这两字的含义虽是经常互用,但有时意思不尽相同,主给予「爱的吩咐」时,两次用「牺牲的爱」表达,是因为在最后晚餐时,主吩咐门徒「彼此相爱」的「爱」字也是「牺牲的爱」(13:34)。主说「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?」其中「这些」有两种解释:一指「打鱼谋生的职业」;一指「这些门徒」,主向彼得发出挑战, 要他爱主胜过爱其他门徒。
彼得回答祂是用「纯真的爱」爱主,对彼得这样「爱」的响应, 主将「喂养」的使命交付祂(21:15)。「喂养」指牧人用神的话喂养小羊之意。
主第二次又再问彼得,彼得的回答与上次一样,而主以「牧养」的托付交给祂(2l:16)。「牧养」原文意「牧顾」,包括保护带领、指导管理等工作。
主第三次问彼得时,有心迁就他,也用了「纯真的爱」。彼得便忧愁起来,以主的「无所不知」证实自己内心的诚实。主当然知道他的真诚,于是第三次说把羊交给他喂养。
虽然 20 章已是全书的结束,但在约翰晚年,有关主在约翰还活着时便回来的谣言,已散布在当时教会中(参 21:20~23 :22)。
约翰想到若这些谣传未予制止,而他又离世,那么教会便受害甚大,所以他加上(21:24~25)这段来避除那些谣传。
在末句约翰运用「优美的夸张法」,形容主在世上所行的事千 千万万,祂只是摘录一小部份,足可让人从中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, 得新生命。
约翰福音被称为属灵的福音(Spiritual Gospel),又喻为基督的心。因本书把主的心揭开,叫世人晓得祂是神的儿子(20:31a),也叫人因相信神而得永生(20:31b)。
基督要求我们对祂的身份作出响应。我们只有两个选择──拒绝祂、死在自己的罪中;或接受祂、在祂里面得永生。这永生是在我们住在祂里面的那一刻便开始了。